第五課 人、恩寵及原罪

人類的精神與不朽的靈魂天主的肖像

  雖然在我們生活中有許多反應和情況動物相似,但是其間仍然有著明顯與深遠地不同,我們的行為及反應並非全然來自於外在的刺激,而且與一些行為學家及心理學家所提出的論証相去勝遠,因為他們的理論是針對動物而非人類,原因在於人類有自由的思考及意識,換句話說,經由我們內在的活動,可使我們超越所處的環境以及學習到對自我的認識

  我們的生命並非單僅來自於物質,還有來自屬於精神的靈魂,這也就是人類內在活動的根源,事實上靈魂不具實體所以看不見,但是靈魂不會因為我們看不見他而不存在,他真實的存在而且賦予整個人活力,人的理智與意識就存在於靈魂中的動作

  因為人的靈魂是屬於精神的,所以不能分割也不能被分散,他是不會死亡或消失的,然而人的肉體是屬於物質的,可以分割也會衰退,當死亡來臨時靈魂與肉體就分開了,雖然如此人的整個位格並沒有死亡,因為靈魂仍然活著,只是暫時與肉體分開而已(詳見第九課),靈魂的不朽是有關於人的基本真理,藉由信仰我們可以得到了解,也可以經由我們的理智得到了解,此外許多人以某些主觀的方式,在他們本身存有的深處,渴望著生命的永恆,目的是為擁有永恆的生命-天國

  然而這樣的看法卻是相對於一些不切實際的「唯心論者」所持的說法,因為肉體也是人基本的一部分,在現世生活中靈魂總是了解而且樂於與肉體合一,當靈魂和肉體結合一體時,即成為了單獨的實體。為了讓我們能夠多了解一些,可以舉個例子做說明:「靈魂會利用各種感官,腦子也是一樣,雖然靈魂與肉體有如此親密的關係,我們不應該誤以為精神上的靈魂,是在利用肉體的器官,就好像非常明顯的,人的理智並不等於人的腦子,前者是屬精神而後則是屬於肉體和器官。」

  每一個靈魂都是天主所造的,而且與父母所付予的肉體相互結合,靈魂不能由父母的靈魂遺傳下來,因為他是屬於精神的而且不能分割,更絕不會由物質進化而來(進化論的錯誤僅看到物質的一面),因為他是屬於精神的。

  人類的自由是靈魂屬於靈性反應的一個結果,意思是人類生命成長的原因,不只受物理定律(重力)同時也受道德律(避惡行善)的影響,這些定律指示我們應該如何才能行為正直才能趨於完美和獲得喜樂

  就是因為我們具有屬靈性的靈魂,才能使我們肖似天主(創:一:26),因為「天主是-神」(若:四:24),這也是為何每個人都應當具有尊嚴的原因所在,所以人不是「一種東西」而是「人」,他也不是一件「物品」,而是一個「位格」,擁有基本的權力(如生活和自由等),當人的精神現實不被承認時,就如理論上或實質的唯物論中,顯而易見地「人權」也同時被忽視(戰爭、欺壓),他們經常只接受正式宣言中的部份字句,但這並不表示那些植根於人類本性的事物,也就是說他們是在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才尊重人權(981206

 

提升至超性的層次:天主子女的尊嚴990103

  天主創造了亞當及夏娃,給了他們完美的人性,以及其他超性的天賦(GIFT,這些天賦使他保持更加完美,而且不受無知、痛苦甚至於死亡的束縛

  除此之外,藉著天主的無限美好,祂宣告:提升人的地位以分享神聖生命(Vaticom II, Const. Lumen Gentium, No.2),換言之就是分享祂神聖本性,因此人們可由這神性的層次中找到自己的地位,而且完全超越他本身的能力這就是「超性」,天主賜予人類恩寵,這是屬於人類本身靈魂的天賦,藉由一種轉變的方式,也就是將他賦予神性(真、善、美),不至於減低人原有的本性,經過這個過程使人更相似於神性,就好像鐵被放在火中鍛煉一樣(去碳存精),使它變得熾熱而發出白光,轉變成與火本身相似(這是個並不太適合的例子;恩寵之於靈魂的助益超過上述例子)。

  信德教導我們當人在擁有恩寵的情況下,就是被「賦予了神性」(基督剛經過;第103頁),意思是天主不只臨在於此人所做的每件事情上,而且他也生活在天主內與聖父、聖子及聖神擁有著親密的關係,他的靈魂就是生活於恩寵之中,他已被提升到天主神聖的家庭中,而且成為家中的成員如同兒子,相似於聖三中的第二個位格-也就是聖子的地位,這就是天父義子女的意義,為此人類則成了具有天主之子身份的受造物

 

原罪

  原祖所得到的一切天賦,並未迫使他要給天主光榮,他們的自由沒有被減少,儘管在任何事情上他們可以違背天主的旨意,事實上他們確實是背叛了天主,聖經裡告訴我們天主命令他們不要吃那「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二:17),我們的原祖應該自由遵守這命令,而且表現出對造物主的依靠,但是魔鬼來了而且誘惑他們,牠所用的字眼表達出每一項誘惑的本質:「如果你們不服從天主的誡命,沒有罪惡會降臨在你們身上。」更直接了當的說:「你們將如同天主一樣知道善惡。」(創三:5)人受到了誘惑自認為有權力依自己的判斷力任性地去決定善與惡,而不願再藉由天主所定下的規範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時下許多的問題都是一樣的情況)。

  亞當和夏娃落入了這個誘惑的陷阱而且犯了第一個罪(創三:6),這是非常嚴重的罪而且就是來自於驕傲,他們愚蠢的想要脫離天主,他們所得到的結果以及對他們的後代所造成影響非常快速:「當他們犯罪之後,馬上發現自己是赤裸的,所以他們縫製無花果葉用來遮蔽自己。」(創:三,7)在他們未犯罪之前本來就知道自己是赤裸的,但因為其中沒有邪惡存在,然而當他們犯罪之後,他們再也不能因為看見對方的樣子而不會感到羞愧;他們已經失去原有的純真,而且由他們內生長出來了對感情、慾望的失調和罪惡的傾向

  當他們犯罪之後,亞當和夏娃開始躲避天主(創:三:8),他們失去了與天主之間的友誼,也就是說他們失去了聖化的恩寵以及其他超性的天賦

  天主隨後將亞當和夏娃逐出當時的樂園(創三:23),至此之後的人類是以與天主分離的情況進入了世界,原本亞當與夏娃應該將至天主所領受的超性天賦交給他們的後代子孫,但是如今他們則卻以罪惡來取代,就因為如此他們失去了得至於天主的繼承權及稱號,卻將這一切遺留給他們的後代,這也是為什麼在亞當和夏娃之後的所有人類,自出生以來就沒有天主的恩寵,卻是擁有一種與生具有罪就叫做「原罪」,因為它們是由我們的原祖父母得來的,原罪的結果早已落在亞當和夏娃首生的孩子身上加音因嫉妒而殺死他的弟弟亞伯爾,就如同無論是個人及在社會中所呈現出來所有的邪惡一樣,都是根源於人類第一次所犯的罪

  第一次所犯的罪遺傳給所有人類的事實,排除了人類種族起源是根源於許多對的男女(多元發生論)而非單一對男女的假設,當聖經傳述亞當與夏娃的史實時,並非一種將原始人類作擬人化的文學創作,它是在傳述第一對男人和女人如何將所有人類繁衍下來的事實(宗:十七:26

  然而天主卻願意利用邪惡來成就極至偉大的善,為了補救此一的邪惡,祂宣稱聖三中的第二位格將降生成人,而且要修復這項罪惡的結果,這個使命則由耶穌基督來實行而得以成就。

 

超性的生命與恩寵

  生命以不同的層次存在於這個世界,我們想要如何度日呢?是要飽食終日無所事事,或是表現獸性和人性,這些事實應該再加上天主與人分享了祂神聖的本性也就是指恩寵Grace),如此就可以過著超性的生活,即天主將自己非常的生命實現在人的靈魂內,超性生命就好像擁有了一個新的向度:「一般人只能看到平面,他們的視界只有兩度空間而且緊貼著地面,當你過著超性的生命,天主要給你第三個向度:『高』,有了它就看見立體、重量及體積。」(路:279

確實是如此耶穌基督曾經說過:「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裏作我們的住所。」(若:十四:23)我們與天主的友誼來自於恩寵,使我們的靈魂變成天主聖三的聖所;「你們不知道你們是天主的宮殿天主聖神住在你內嗎?」(格前,三:16)這就是人處於恩寵的情況下,天主則以「超性的方式臨在」於此人身上,這是有別於天主以自然的方式臨在於所有事物之上,而且是完全的超越於這所有的一切。(參閱第四課)

  天主臨在於靈魂之中,恩寵和超性的美德是天主子女行為的原則和根源,一個天主的子女遵循著基督的教導而生活,這些教導包括了所有人類價值的建立自然道德-而且再加予適合於在教會內天主子女的需要(領受聖事等),超性的生命並非單只是加諸於人類的生命,所有的活動都應當加上超性的「印記」,簡單的說,就是在每一件事情上察覺個人與天主的合一(天人合一),而且盡力幫助他人和在群聚的社會中遵從天主的旨意,藉此將真正的完美實現於所有的事物及活動中。

  每一個人都參予著個人內在的活動例如:思想、記憶、對未來的希望,這些通常是形成個人「內心獨白」的根源,是獨樹一格或是老生常談就要依情況而定了,天主臨在的事實呈現在我們的靈魂浸盈於恩寵之中,引導我們的內在生命由喃喃自語變成與天主的對話,這就是「祈禱」。

  人本身無法掌控這種突然發生的情況,要藉由個人的努力和依賴天主的恩寵才能一點一滴的承受,這樣的努力使我們在內修生活擁有內在的奮鬥,這樣的奮鬥是必須的,因為由於罪惡的結果,我們有了不良的傾向使我們與天主分離,就像自私、懶惰或慾望的趨勢。

  一個圓滿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是需要奮鬥,而且首先應該習慣生活在天主的恩寵之中以避免大罪,以及在某些失去恩寵的事情中,迅速藉由和好聖事恢復恩寵,內在的奮鬥必須不被負面的事物所限制(避免犯罪),這樣的奮鬥首先要能夠看見天主的恩寵、神聖的生命與利用天主所賜予我們各種方式如:聖事、祈禱、神修指導等使靈魂內在得以成長。

  不只如此因為恩寵必須降臨在人的本性,以致於將他提升,其中一個重要的部份就是要努力地度超性的生命,不斷地活出人性的美德如:端莊、忠誠、堅毅、恆心、勤奮工作、公義、節制等,如此內在生活將會表現在外在生活的行為上,這樣才能確保天主子女的尊嚴

  內在的奮鬥不是一種趾高氣昂的行徑,在其中人可以意識到一種恆久不斷地開始和再開始的精神,如此使我們才能免於幻想以為自己已經達到完美而產生的驕傲,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的奮鬥需要真正的「運動家的精神」;即「悔改是一時的事,成聖卻是一生的工作。」(道路:28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lin.haw(多明我) 的頭像
    lin.haw(多明我)

    lin.haw 林豪(Dominic Lin)blog2wp_38adce5a

    lin.haw(多明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