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潔!可能嗎?

深入瞭解第六誡及第九誡

者:若瑟路易士索力亞

者:林



貞潔!可能嗎?

 

聖若望一書第四章告訴我們「天主是愛」<![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天主涵蓋了所有的一切,所有一切都來自於祂,且密切地與祂的愛相連結,從至高而至偉在至聖聖三內的關係,聖子生於聖父本身的恩賜,而聖神則是發自於聖父與聖子之間的愛一直到宇宙之間最細微的創造。

所以天主給予我們行為所應遵守的誡命,即是愛的表達,因為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這些誡命就是引導我們獲得愛的方法與捷徑,因此藉著愛,我們得將它們活出來。

然而什麼能夠比耶穌所命令我們有責任去愛,的這一條誡命,所得到總結更自然、更為美好呢!有一次,有一位法學士問主耶穌說:「師傅,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的法律與先知,都係於這兩條誡命。』」<![if !supportFootnotes]>[3]<![endif]>

因此誡命並不只是在某些方面,應當遵從的法律或規定而已,它們也不能被視為是毫無人性的命令和禁令,而其目的只是要使我們的生活更難過,天主誡命中的每一條,都是祂慈愛的例證,頒佈法律的原因是:「為顯露過犯而添設的它原是藉著天使,經過眾人的手而立定的。」<![if !supportFootnotes]>[4]<![endif]>使我們較容易遵行,「你們要謹守遵行,因為這樣,在萬民眼中,才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他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有見識的大民族!』」。<![if !supportFootnotes]>[5]<![endif]>

如果天主禁止一些事情,無論是凶殺、欺騙、偷竊、姦淫或其他任何事情,這並不只是因為這些事本身是邪惡的,同時因為它們使我們變得邪惡,使我們的本性降低到動物的層次,由於這些原因,就很容易瞭解聖奧斯定的闡述:「對禰我算是什麼,使禰渴求我的愛,而且,如果我不給禰,禰是否會對我發怒且以悲慘的災難威脅我呢?是否將因不愛禰而有一絲哀嘆呢?」<![if !supportFootnotes]>[6]<![endif]>

雖然第六誡的訂定,負面地禁止某些事情,但是只有在天主的愛之詮釋下,才能完全地瞭解到,「禁止」仍意味著一些正面的因素,因為它是對愛的邀請,換言之,我們若是以負面的看法解釋這項誡命,就失去了原本的意義了。

 

建立一種趨勢

 

這本小冊子,是以基督給我們的教導為基礎所寫的也就是說,如果那裡有愛,我們會在每一件事情上,自在地受天主的法律所支配,祂清楚地告訴我們:「因為我的軛是柔和的,我的擔子是輕鬆的。」<![if !supportFootnotes]>[7]<![endif]>而且「原來愛天主,就是遵行祂的誡命;而祂的誡命並不沉重。」<![if !supportFootnotes]>[8]<![endif]>

當我們以許多不同的態度來面對生命時,只表現出欣賞那些使我們快樂、舒服和輕鬆過日子的事情上,基督徒應該要表現出樂觀與剛毅,「這需要有十字軍的男子氣概和純真,來對抗與恢復有些人認為,人是頭野獸的野蠻工作」<![if !supportFootnotes]>[9]<![endif]>而且非常需要一種新的、慷慨的態度,以一種毫無畏懼或沒有任何藉口,來為度貞潔的生活作見證。

表現出貞潔,並不是對那些少數在某方面有殘缺的人,所能做到的美德,或只有孩童才需要實現的責任,事實上貞潔是基督徒精神中基本的一部份,是對這個字眼,有絕對成熟了解的男與女,所應具備的美德,正是一個遠離孩提時期的人們,所該當操練的德行。

總之,我們必須要在這項美德,建立一種新的趨勢,許多人認為這個德行是過了時的看法,只因為此德行與他們所酷愛的舒適、縱慾或只為追求享樂的想法相左,且排除其他所有的因素,我們應當表現出我們的謙遜,且勇敢表現出,二十世紀的基督徒,與任何人一樣能夠跟得上時代。同時藉著天主的恩寵,以毫無偽裝的優越感和自卑感,控制他們的感官,瞭解他們身體的尊嚴,要記得天主的愛所要求的,是超越所有來自於外在的享樂所吸引。

 

知與行

 

然而,我們由經驗得知,有許多人真誠地且願意過貞潔的生活,但是不知道該如何去作,還有其他的人可能更糟糕的是他們只知道一部份,卻以為知道了全部,有時候人們很樂意聽到的是,如何將天主的愛放在一邊,過自己日子,而無法將這些事付諸實行。最簡單的原因,就是他們未受到基本的薰陶,他們知道要避免不潔,但是,有時他沒把握的是,什麼是不潔呢?而且何為貞潔呢?為此將會造成兩個結果:他們因無知而冒犯天主,或他們會認為在某些事情上,而且是在自己認為「好的事情」上冒犯了天主,或是至少是毫不在乎。換言之,這些人應當起初在所有事情上,都有好的意向,然後確定所有的步驟之後,特別是由神修生活的角度,來考慮這些問題,卻不知道要遵循什麼方向。

活出貞潔的生活,並非意味著要對貞潔歌功頌德,這樣作與實際活出它來是兩件事;它不單純只是想要或是擁有好的意向,這樣的問題而已。度貞潔的生活,包括了一些因為愛天主及有關我們的本性上,實際應負的責任:也就是人具有一個獨特的肉體及靈魂。

然後,我們重複一次,貞潔不只是禁止某些事情,不是在於不作、不想、不渴望的問題,但是也不是由不知道我們該如何正面地作、想、渴望什麼,所構成的問題,因此實踐貞潔的美德,沒有基本的要求我們必須要明察「性」到底是什麼呢?而且要瞭解它在天主計畫中的地位,我們更應該:強調貞潔並非無知,也不是對於羞恥的事,一種模糊的厭惡感,亦非某種不明白肉體結果,所造成的恐懼;它既非只是外在的高雅,或只在婚姻生活外所應實踐的事。

換言之,有一些途徑和方法可以-我們也只能說可以,因為有許多的東西也能夠提升到這樣的程度-對年輕的男女生作解釋是很有用的,且教導他們如何生活和熱愛貞潔這項美德,但是對於任何要以實踐這項美德,為實行天主的計畫,而度著獨特的生活方式的成年人,是完全不適當的。

這裡要提出最後一項重點就是,貞潔與性和性慾無關,但是僅關係到個人對性慾的特殊看法,亦即藉由特定器官為用作傳衍生命的目的,稱為生殖器。很明顯地它們的目的,是為了產生及繁衍生命。顯然地,性與傳衍生命有所不同,但是若是將貞潔在每件事情上,直接與性考慮在一起,是完全錯誤的事,基本上如果我們對第六誡有清楚的瞭解,對此觀點自然能迎刃而解。

 

天主賜予的力量

 

最初,當教會宣佈福音與當時廣傳之思潮,對性慾是兩種對立而且都是錯誤的想法,為某些人而言,性慾(事實上只要這世上有男人與女人存在,它就存在)簡單只是一種獲得快樂,既容易而又不複雜的方法,沒有任何的限制,基督對貞潔重要性的教導,在婚姻生活、或應當嚴守卓越的童貞,是很自然地,且為外教人而言是很難瞭解的。

相反的態度,認為性慾就是人性的墮落,這樣的想法亦非常盛行,這樣的觀點,鄙視與肉體有關的任何事物,來至於特定的東方信仰及哲學系統,之後也出現在摩尼教派,具有知識性的異端。

這兩種趨勢,藉由不同的方式,在今天仍然可發現,首先,這樣務實的教外主義已侵入了我們的生活、環境、家庭生活、整個生活的看法,因此造成對一些在天主的計畫和人本性上的事情,有非常自私和膚淺的看法,而有非常的純潔和清楚的目的。其次,他們認為對「兩性」的差異,幾乎是當作是一種缺點或不足,而並非來自於天主原本創造計畫的預謀,反而由原祖父母的原罪所引起的。對這些人而言,婚姻基本上是一種將本身不好的趨勢,做合理化而逃避其價值的作法。我們毫不遲疑地重複申明,第二種態度至今仍然存在,而且意想不到地被廣傳開來,任憑有許多過量的相反形式和色情刊物,正威脅著我們的社會。

基督徒的信仰,反對這想種解釋所導致的錯誤,因為事實上差別在於「性」是來至於天主的愛、善與智慧,是原始創造計畫的一部份,「天主說:『讓我們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造人,叫他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牲畜、各種野獸、在地上爬行的各種爬蟲。』

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if !supportFootnotes]>[10]<![endif]>

當聖保祿勸告當時的基督徒時,清楚地要他們避免這兩種極端,在另一方面,他說:「你們務要遠避邪淫。人無論犯的是什麼罪,都是在身體以外,但是,那犯邪淫的,卻是冒犯自己的身體。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這聖神是你們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們內,而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了嗎﹖」<![if !supportFootnotes]>[11]<![endif]>另一方面,他堅持我們不應當離開信仰,「聖神明明地說:在最後的時期,有些人要背棄信德, 聽信欺詐的神和魔鬼的訓言,這訓言是出於那些偽善的說謊者,他們的良心已烙上了火印。

他們禁止嫁娶,戒絕一些食物;這些食物本是天主所造,叫那信仰而認識真理的人,以感恩的心所享用的;因為天主所造的樣樣都好,如以感恩的心領受,沒有一樣是可擯棄的。」<![if !supportFootnotes]>[12]<![endif]>

因此。基督徒必須尊重「性」,而且特別是生育能力並非邪惡的事,而是天主給予人的力量,其本質上及基本上與婚姻有關,因為這項能力是為了延續生命,亦為生殖功能所具有的基本概念,其目的很自然地超越了個人的侷限,為了保存和延續人種,聖多瑪斯稱之為一種勝於維持個人肉體的本質,他強調沒有亞當的過錯,人類也已經藉由男女肉體的結合來綿延後代,而且卻是以超越肉體上的經驗,他說:「人在犯錯之前,具有更純正的本質和更敏感的肉體。」

因此,第六誡本身並非禁止使用繁衍生命的能力,亦非任何企圖貶抑「性」作為藉口;禁止違反貞潔的行為,意指不在不正當的情況及方式下執行此能力,亦即在合法的婚姻中和以符合我們人性的方式,來達到此一目的。我們可理解吾主必須滿全第六誡的訓誡,因為該誡命只函蓋了行動,而在第九誡則包含另一向禁令,即「毋願他人妻」和禁止我們以不潔的想法為樂,因此第六誡與第九誡的結合,其意義方得滿全,貞潔的意義並非只是避免某些外在的行為,同時包含了某些內在的態度,如果能夠適當地活出這項美德,擁有一顆純潔的心,這是必要的。

 

潔德與天主的愛

 

潔德是四樞德中節制的一部份,通常界定在道德美德,使我們趨向喜樂,而且毫不猶豫節制使用繁衍生命的能力,以致能符合信仰的光照,但是此種定義,雖然實質上是正確的,恐怕其所有含意不會被理解為,或至少會給予負面,而且降低了對潔德真正本質與結果的印象,以及第六誡應該如何被活出來。

重點在於,就如我們曾經建議的,超性的美德不能沒有愛德、天主的愛及為天主的緣故,而愛鄰人為依據,因為愛德是所有其他基督徒美德、他們的根基及最終緣由的基礎及根源。由超性眼光看來,所有的道德美德是愛德自我展現的基本方式,依賴此特別的目標,個人的德行在任何特定時刻,都能被運用出來,例如:當我們為愛天主,愛德就藉由節制呈現,我們調適與感官享受有關的每一件事務,藉由貞潔使我們避免利用生殖器,做出違背天主旨意的事,聖奧斯定認為事實上,界定貞潔有如「一種有秩序的愛,不會將次要的事臨駕於主要的事之上。」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所做的每件與愛德無關的事都有罪,或是如果我們由於純人性的動機來實現貞潔,就是不對的,亦即只有天主的愛,才能獲得貞潔的滿全。有此一概念,具有美德意味著準備去愛,以及有如配作天主子女深切的愛而守貞,則意味著去愛天主,因著這份愛,來控制並調適「性」的傾向,這是由於原罪後造成的混亂,將其合理地侷限於超性的層次,我們謹慎地用「調適」這個字,意指使某件事遵守一個規則或標準,而且沒有美德、潔德或其他的德行,事實上是開始壓制或排除任何的人性。

如果我們要避免成為自私的奴役,我們就必須是貞潔的,因為這樣違反了天主明確地為繁衍生命,而設置在我們人性中的這樣的傾向。因此,我們如果不當地尋求「性」的享樂,就是冒犯了天主。為此潔德是每一位基督徒在任何心態與情況下,所必須具備的美德,潔德為已婚與未婚者都是重要的美德,享樂本身並非惡事,但是它不能與任何給予我們特別的享樂行為,所附帶的責任脫離,而且不應該過度地尋求或由於一時興起。

 

超性的控制

 

與生育有關的行動通常會伴隨著享樂,在這個規則中也不例外,因此,潔德必須要沈著及有秩序,且以這樣特殊的人性觀,以及和諧地處理每一件事務,我們在「性」的傾向必須要考慮個人的責任,無論是已婚、單身或是鰥寡等,都要適度、調適而且適當地疏導,我們如此做不是為練習控制,而是在練習一項超性美德的控制,這項區別是很重要的,值得我們稍作暫停及思考一下。

如果我們知道應該要做某事,而我們可能會或並不會真正去作,若事實上我們作了,是很願意或不願意去作的,若是我們不願意作的,就會使我們惱怒;使我們感到被強迫做某事;這為我們而言,有所困難且使我們感到痛苦。這種情況我們可以這樣形容,我們的頭、我們的理智,告訴我們該作什麼;我們的意志準備要作,但是我們的情感卻不然。

如果我們有意做某事,而我們的思想,知道我們應該去作,而且意志也準備去作,以情感、慾望及擁有喜樂的心態來支持。

在實踐美德方面有像這樣的情況:全德的靈魂對天主的愛,內在的慾望,包含了真誠基督使徒生活的結果和緣由,使個人的情感與意向,在理智與意志所決定的每一件事情上,扮演著積極的角色,這樣會使感官及所有的意向,以穩定的情況,較輕易、喜悅地服從天主的誡命,這很明顯地是,在心理道德上的本質,人格是整合的,正確地指向一個目標,這並不會危急到任何靈性及精神的平衡,當然會遭遇困難及奮鬥的時刻。

直到這樣的情況確實地達成,否則我們不能真正的說:潔德是基督徒的美德,這可以說是潔德獨特的行為。當然,如果一輩子生活,在這樣不平衡而且做作的方式進行著,很難稱之為「貞潔」的生活,而是要對這個詞有最深切的感受,我們頂多稱之為合宜的生活,沒有造成醜聞,且是一項值得讚賞的生活。但是我們必須再次強調,這樣的方式確定不能稱之為潔德,而只是節制,如果個人的動機,只在於害怕、或人性的看法、或事實上是使個人在生活上沒有特殊的困難,這樣的話,將僅是著重於物質及肉體的層次。再更進一步來說,這樣的節制,如果以超性的動機來實現的話,甚至可稱之為是合乎規定或道德的,但是,如果沒有這樣更深一層的看法,沒有這樣的完美,那麼這就不是真正的潔德,就如聖多瑪斯所說的:「節制是不完美的美德。」<![if !supportFootnotes]>[13]<![endif]>

 

一項基督徒的美德

 

因此,這是很清楚的,潔德不能因一種純粹負面的態度而被減損:「你不該看、你不該有貪念、你不該」,這應當不只是節制,而且應當有些正面的看法;應當是充滿了愛。也應當清楚的是,不能只侷限於外在的行動,除非有其他的原因,是與生育能力的結果,以及與人有關,也不能限制在外在的行為,因為,我們外在行為的最終憑藉,就是內心感受的結果。

綜此原因,我們必須重申貞潔不能僅視為與身體有關的事務,潔德-終究,當然宗徒的獨身和童貞,是實踐潔德的一種特殊方式-意味著一種自由的內在行動,為此個人放棄任何性行為,會是違背依照其生命的情況,藉由天主的愛加諸於他的責任,因此這樣的行為,如果因為肉體的害怕,或是由人性的愛而來的責任,或以女人為例,對男人或是對生育有反感所驅策,在道德上是沒有價值的。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就如貪慾是一種脫軌的行為,也是脫離了潔德,更適切地說,節制不能代表潔德真正地意義,當然通常絕不會降低貪慾,但是可能甚至於變得更為隱密的,因為純潔表面的面紗隱藏了它的真面目。

接著我們將讀到這項美德的獨特觀點,藉由它而表現出有如親子般且又細緻地服從第六誡。但是,為此我們藉由反複地總結,潔德不是負面的事務,不是愚昧、害怕、虛偽、假裝或得體的,而是正面的-要更深的一層瞭解「性」的意義,以及繁衍生命的重要性,要對誘惑說:「不」;而對天主的愛說:「是」,這樣的行徑才是對的,是以基督徒的良知為基礎,也是一項美德。

 

超性的動機

 

不可否認的是,由人性的動機也能夠找到對潔德的支持:對自然律和個人尊嚴的尊重-我們不能對待自己或鄰人,如同對待物質或只是一項利用的工具。藉由社會秩序或習俗,基於來自人性完美而高尚的愛,忠實地對待一個特定的人;必須控制好肉體混亂地趨勢;貞潔為家庭生活帶來的好處;為健康因素等。但是,任何事情單只為了上述之考量,這不能稱為潔德、基督徒的美德,貞潔需要立基於天主的恩寵及由於愛祂而使然。

換言之,就是要適當地實現第六誡,在實質上,避免違反潔德的行為是不夠的,這必須以超性的動機來達成,稱之為「天主的愛」,基於這樣的考量,其他超性的動機將會呈現出來;例如:尊重,為基督徒而言,他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而且為天主聖三的基礎,藉由聖體而被聖化,其目的在光榮的復活。這是一種對繁衍生命的行為,細緻而具備信仰的啟示,使我們分享天主的創造力,瞭解自己身為天主的子女、具有基督徒的尊嚴,而且是基督奧體的一部份,我們意識到,要以吾主基督及祂的母親的榜樣;換言之,就是要瞭解聖經中,天主聖言的教導。

 

基督徒的清晰見解

 

我們曾經說過,潔德對繁衍生命、生育能力的使用作調適,換言之,也就是一般男、女哺育子女的能力。但是,有許多人對此觀點一無所知,問題不在於人們不瞭解這項能力,至少是在於某些方面的表達和觀念,以及關於其目標-就是孩子,無法完全了解。但是,因為經常有些模糊的觀點,圍繞著整個問題,所以我們不會這樣來解釋,孩子是由大鵬鳥帶來的,或是在草叢中找到:假設讀者,無論是男或女,都非常清楚此觀點,如果他對某些事不確定,首要的事,就是去請教那些對基督徒教理有所瞭解的人,以幫助消除任何的疑慮。父母自然有責任為子女澄清大部分需要教導的問題,但是這會發生在某種情況,年輕人在朦懂或非基督徒的信念環境下成長。

我們曾提到過,對於與繁衍生命有關「性」的問題或功能的無知,當然無助於實現潔德,首先無知意味著缺乏教育,而且使人認為,當然這不是罪而又以為有罪,或是相反的情況,其次則是,因為個人的好奇與想像,試圖補償事實上應該要瞭解的事務,而且以完全錯誤的方式去執行,因此造成犯罪或誘惑的機會。

所以我們再次強調,假設具備妥善的基本「性」教育,而且現在我們要依據此假設來進行。

 

潔德的調適

 

特定的器官賦予繁衍生命的能力,稱為生殖器,因為它們是用來實行生育的能力,男人、女人的生殖器都有其內部構造,它們藉由身體來包覆及保護著,因而隱而不見,當然有其他外部構造以利進行「性行為」,由於這些器官是活的有機組織之一部分,而且必須要實行特定的生理功能,它們受制於改變及經過特定的變形(倫理神學稱之為「肉體的姿態」),其目的為有助於或使其能夠完成功能,基本上是為了創造另一個新生命。

這裡我們用一種比較來幫助澄清,例如說:手不會總是伸長或不動,當我們在讀一本書時,會移動手、翻頁、會拿起筆來,在讀到的重點作記號或作筆記,如果我們要畫圖或寫字的時候,手就會改變形狀來握筆。簡言之,就是在當下因著所需要的功能而調整,而且個人會瞭解到或感覺到,手在這樣的情況下執行工作。他意識到,事實上他拿起熨斗、一枝筆或合上書本,相同的情況發生在我們正在談論的器官上:它們依據個人想要達到的功能,在特殊的情況下作改變,這樣的改變,涉及個人內在的感受,儘管這與當他在移動自己的手時,那時的感覺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當我們說話或走路、寫字或工作,我們感覺、瞭解、意識到我們在作什麼,但是這些經驗,並不會伴隨著肉體愉悅的感受。換言之,生殖器的改變,有兩種不同方式的感受:第一種,就如同身體會感受到任何事情的發生,在感覺上我們意識到,而且知道它的發生;第二種,令人有特殊的感受,而且與其它的感覺有所不同-給予肉體一種「性」或生殖的快感,這種快感伴隨著生殖器的改變,使它們能夠執行婚姻內的行為,這樣改變的問題有兩種:為準備行夫妻之愛,而且使之成行,其他所接續的動作,應該是來自於第一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可以是自願或被強迫發生的,但是一旦生理的操作,控制了它們所產生動作,除非即時被制止,將會自動地被導向第二種情況。因此,這些意願有如第一種情況,要具有同樣的道德考量及判斷,如果這是在結婚及在繁衍生命方面沒有設置任何障礙,這個行動的整個過程將是符合道德的、是好的、而且是高尚的,這樣的形式是屬於貞潔及夫妻之愛的部分。如果這樣的情況在婚姻之外發生,以任何直接而且完全自願的方式發生,便是犯了大罪。因為我們以違反自然及天主旨意的方式,使用全部或部分生育的能力,因此,在婚姻之外,一顆敏感的良心,必須逃避任何激起肉慾的動機,例如:想法、閱讀、看到或聽到、想像、觸摸、回憶等。

我們不應該忘記,而且一再重複,這些肉慾的動機,係藉由不同的神經管理,有時是自願的反應而有些時候是非自願的,可能要以一種比較的方式有助於說明這一點。

我們想像這些身體的現象,就如同水由容器溢出的情況:如果水由容器溢出,首要條件是水應當已經滿了,因此,我們以插了三支水管的容器來作比較,我們的想法、我們讀什麼、看和聽到什麼等,所有經過我們腦中的事物,藉由第一支水管將水注入容器裡,如果我們讓想法狂野奔馳,而不加以制止,且又以此為樂,這就好像打開水管龍頭將水注入容器,如果水滿了,這應該是我們自己的錯,因為我們自願地以這樣的方式注滿容器。

第二支水管沒有水龍頭,所以水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就注入容器,因此,我們不需直接地為此事件負責或被譴責,因為器官的興奮非我們的意志所能支配的,這樣的情況會發生在白天,但是較常在夜晚發生,我們不責怪這樣的滿溢,這需要我們不接受或認同我們的感受。

第三支水管和第一支水管一樣,有水龍頭代表著我們的意志,同樣的經由自願地或可能是自願地讓容器進水或滿溢:觸摸、姿勢或換言之,以外在的動作去執行,如果不是在婚姻內和只是為了獲得「性滿足」,就成了冒犯天主而且違反了潔德。

 

不潔的想法,慾望

 

在聖碧岳十世的天主教道理(第425)告訴我們說:「在誡命中要我們勿行邪淫,以避免婚姻不忠實及其他違反潔德的任何行為,例如:視覺或談話等。」很明顯的這並非包括完整的責任項目,首先,不但是禁止,而且考量了這具有來自於第六誡正面的責任,亦藉由第一誡的光照,也就是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其次,甚至於這樣的禁令,必須有第九誡來作為補充,同樣地引用了上述之天主教道理(第426),表達了禁止任何違反夫妻婚姻聖事在祭台前的忠信誓言,包括了所有犯罪的想法及違反第六誡之慾望。

在這裡,我們並不涉及第九誡,但是我們必須提醒,我們也必須這樣說,每一件事與犯罪的慾望及想法有關的行為,都是與那些行為有關,我們之所以要強調犯罪一詞,那是因為第九誡並不是要歸咎於每一種想法,都是與第六誡所禁止的行為有關,只是我們若是完全同意這樣的慾望,就是犯罪,因為邪惡的意念是一種罪。然而,實際上問題是我們要確定,我們是否同意,或是否這樣的慾望,或想法只是瞬間的影像,完全是推理性及抽象的,就如同閃電般略過我們的腦海,如果我們本身並未接受,這就不是罪了。

這裡我們要特別記住,將來應該會有所用處,我們提到第六誡及與肉體有關傳遞生命的感受,因為當涉及到慾望及想法時,這些感受經常是預警的動作,我們通常沒有意識到這項事實,直到我們確實注意到了一些肉體的反應,我們的想像卻已經轉向了錯誤。我們應該作的是,慷慨地修正自己的意向,並且以孩子般的信德,轉向吾主天主和祂的至聖母親。

當然,這並不是意味著基於這個主題的所有想法,都是有好的條件,而沒有肉體產生的反應。因為,有些事情並不違反第六誡或第九誡,這是非常可能的,而且不只是危險或甚至是錯的,例如,我們讀愛情小說時所產生的幻想,這樣的想法略過我們的腦海,如同我們真的正在享受著,想像我們正參與其中,幻想著自己所看過或是實際上看了,但是不直接違反第九誡的影片,其中的一些英雄。但是,這不應該就此斷定他們不需受到道德譴責,通常是造成誘惑的機會,除非是一種非常不成熟的,有違反信仰的及不負責任的方式,來逃避我們的責任,藉由舒適但是錯誤的方式,而且以懦弱世界的浪漫故事作為掩護。

另一個極端是,我們也必須指出,不是所有與第六誡有關的想法都是不好的,有時候只是一種誘惑而已,如果以謙遜及信仰的態度,來加以抵抗及逃避這些想法,事實上對靈魂的靈修上是有所幫助的。在其他的時候,這樣的想法會以理論的、推理的或抽象的想法等形式來呈現,甚至在一些領域或其他範疇,具有研究理由或訓練責任等。

我們再一次引用聖碧岳十世的天主教道理,違反貞潔的想法闖進我們的腦海,它們本身並不是罪,但是只是誘惑或刺激促使犯罪。不好的想法是一種罪,甚至於如果它們沒有產生效果,也就是說,當罪惡煽動我們來擁有它們的一個理由,當我們同意它們,或是使自己暴露在同意的嚴重危險情況下,雖然它們所建議的行為並未實現(第428429)。

 

端莊

 

但是我們回到先前所說的:首先要澄清的是,第六誡所禁止行為的形式,這似乎是不需要如此大費周章,但是,仍是必須的,因為通常牽涉在其中的最重點就是「無知」。這有可能的,就如同我們所說的,因為有些人錯認為這項誡命,禁止所有與「性」有關的事物,而且有可能貞潔與端莊或其他美德所混淆。

在這一個觀點上,聖多瑪斯作了非常恰當的區別,他說:「貞潔因為一種特定的熱情,而且較為和緩。」注意他所說的,不是一種美德,而是一種熱情,這種熱情或是直覺的情緒,稱作端莊。針對與「性」有關任何猥褻的事,以及特別是指執行生育能力,和那些與它有關的外在徵象及相關事務。因此,端莊是直接幫助我們變得貞潔,以及善度貞潔的美德,但是這不應該與超性的貞潔混為一談。基本上,因為端莊的動機-成為一種直覺-所生的一種自然的厭惡感及潔德的動機,如果有適當地練習,能夠成為只為了愛天主的緣故,而這樣作。

端莊激發了潔德,因為這可以避免任何違反這項美德的事物,但是絕不是因為端莊,或可以說是潔德的最後階段。事實上,一旦我們獲得完滿的潔德,端莊就會消失。就如同聖多瑪斯大膽地宣稱,為靈魂而言端莊是道德上的禁慾,絕不會有厭惡感或害怕,如果觸犯了一些猥褻的行為,由於端莊的緣故而會產生羞恥心。

但是我們應當要澄清一下,聖多瑪斯是以一種非常特殊而獨到的感受述說端莊,也就是說,是一種對猥褻行為的厭惡。如今,我們瞭解了這名詞,有稍許不同的意義,儘管這是事實,端莊是一種厭惡感,這是不完美的,而且不會促進或阻礙真正的潔德。然而,端莊可解釋為靈魂的淨化,是嚴謹地尊重個人的隱私,是為維護個人或他人在任何事情上,甚至是避免潔德被冒犯,如同是靈魂配戴的珠寶,慷慨而自由地實現聖潔的美德,通常是指對自己的裝扮。

我們當然並不是要忽視端莊,但是不如說是對天主的恩寵,的一種轉型。基於「愛」,類似由於畏懼某些事物,這裡也必須要提及,造成隨便的態度、不夠敏感、輕薄及無羞恥的色情的最大原因,就是不端莊。而且是以自然為藉口,自然本身是好的,由於自然主義的滲入,而且因為天主的子女不只是由肉體所組成的,而必須要將他們提升到超性的層次,若非如此,這則事件壞事。讓我們來練習,而且鼓勵他人實踐自然,但是我們不要因為將它誤用,而被欺騙,或是被其他事情所污染。由於用許多可能的例子來舉例,我們會作這樣的建議,雖然它是出於自然的事,但是不意味著,要是公開在大庭廣眾之下這樣做,會是件有禮貌的事。

 

相關的事務

 

現在我們再回到第六誡所禁止的事,我們要提醒自己,在聖經中這項神聖的戒律闡述出這句話「勿行邪淫」,這嚴格地限制了生育能力的誤用,以及與這些有關的事務,因此,例如說:愛表現或是女人渴望被稱讚,並不直接與潔德有關,卻是關係到虛榮,雖然這牽涉到男女之間互相的吸引,而且會大開門戶危及到貞潔。

衣著的問題,也有直接的關係,不是關係到潔德,而是端莊。不只是有確切引誘的意圖,使用幾尺的布料,以某種方式,成為輕佻,或是激起情趣,或導致醜聞。這是一項對我們的鄰人,觸犯違反潔德的罪,當然基督徒的所有美德,都有緊密的關連,而且如果仔細地觀察這些事,是能夠作為保護我們潔德的行為,或是如果忽略了它們,會將它們暴露在危險的情況中,但是它們本身並非來自於第六誡。

在這項主題上,需要作一些說明,如果我們考慮男女的不同心態,以及每個人的人格,有些行為不能僅就這個人行事的動機而作判斷,因為這會影響到其他的人,例如,一個女孩甚至只是單純地為了吸引人或時尚的因素,卻因為別人看到她不端莊的穿著,而觸犯重罪的機會。

我們將進一步陳述我們的觀點,一段會話只因為是有關「性」的事務,並不至於違反潔德,例如:當父親或母親以基督徒的看法教導他們的孩子,有關生命的主題,並不違反潔德。或是一位醫學教授在演講中,提到有關「性」的事務、或笑話、粗話或說明了這些的問題,有時候稱之為壞話或淫穢的話。雖然在此我們再一次所指的是,更敏感的範圍。事實上一個笑話,如果它的目的是引誘人犯罪,可以是違反第六誡的罪,或是以不雅方式訴說,或是喜愛那些違反第六誡的事。一句壞話、或是淫穢的話,如果它冒犯了某人,是不禮貌或缺乏愛德的記號,但是它並不是違反第六誡的罪。

很清楚地,我們所能提到這些及許多其他的例子,並非有意低估這些事的重要性,或是鬆懈個人的良知,我們只是試圖點出,哪些是或不是直接與潔德有關,哪些是或不是牽涉到我們所認為的誡命。

我們已經提過第六誡,並沒有禁止任何事情,但是除了對傳遞生命行為的誤用才會是。然而我們必須重複,潔德與其他許多美德有關,雖然聖潔目標是很清楚的,有許多的事情直接地幫助或阻礙它,「廉恥與端莊都是貞潔的小兄弟」<![if !supportFootnotes]>[14]<![endif]>「貪饕是不潔的前驅」<![if !supportFootnotes]>[15]<![endif]>

有另一個例子可以澄清這一點,不潔,而且特別是不潔的注視,是這項誡命所禁止的,是與好奇有明顯地差異;而且我們必須記住,一種失控或為修飾的好奇會在不自覺中,如果不是真的違反潔德,也至少是造成犯罪的機會。

好奇、好問、窺探或好管閒事的人,花許多時間觀察其他人所作的事,這樣的人只要在搬進新家後,短時間內,就能知道所有鄰居作息的時間表,這很容易觸犯違反貞潔的罪。因為他過著沒有克己、以滿足好奇心為娛樂,或是塑造他生活的其他表像,而且瀕臨罪惡的險境。

 

如履薄冰

 

在這裡,我們遭遇另一個相關的問題,叫做補償,或是補足我們生活中不足的部分,貞潔如同所有的美德一樣,需要快樂而慷慨地去實踐:「當你堅決地度潔淨的生活時,貞潔將不再是你的負擔,而是一個勝利的皇冠。」<![if !supportFootnotes]>[16]<![endif]>這就是為什麼呢?除非下定決心活出貞潔,一個人有時確實故意的,在某些時候卻不竟然,為尋求滿足以及補償對於困難、犧牲、節制及克己等不慷慨的態度。這樣的補償作用,為了追求朦朧地愛的方式,或是以浪漫的幻想作為避難所。如果不是大罪,當然不是違反道德的,而是個人衛生問題等,這樣的人,甚至會這樣以為他的飢渴,是無法完全滿足,至少他會允許隨時間來蟬食鯨吞。

但這是一項錯誤,因為這樣的補償作用,就像是蟬食鯨吞:他們不會滿足自己的飢渴,而只是不斷地渴望增加,因此卻喚起了他們厚顏無恥的私慾偏情,這種尋求解放的方式,是永無止息的。

因此,雖然第六誡直接地涵蓋了特定的範疇,間接地要我們避免向誘惑,以及違反貞潔的罪大開門戶,後面我們會詳述這一方面,以及如何忠實地實踐潔德。

 

「不要認同」

 

有另一個不易瞭解的問題,天主要我們逃避與這有關的主題,也就是有些事-是好的或是本身沒有好壞-在前幾頁我們有談到,會喚起肉體經驗到因性慾而改變的情況。首先,有一些自然現象,在不同的情況下就會產生,而且通常是在我們睡覺時,經由與生殖有關的器官,自然排出特定的物質,伴隨著特殊的感覺,也經常伴隨著不潔的夢。

如果這些情況並非被挑逗或接受,不需要因此而感到困擾,「任何事情的發生,只要你沒有認同,不需要擔心,只有意志能夠為這些污穢的事物開啟心門。」<![if !supportFootnotes]>[17]<![endif]>我們所受到的任何感受,只要我們確實並沒有認同,所以就不需要擔心。我們必須瞭解到,在當下肉體所經驗到的滿足,並不構成認同,就如同我們不認同藥的苦味,只是知道它的味道是苦的;如果我們能夠將苦味變成甜的,我們一定會這樣作的;換言之,如果某樣東西是苦的,會是不受歡迎的,而甜的東西則是受歡迎的,受歡迎與不受歡迎的感受,本身不意味著我們要接受或拒絕它們。

有時候事情本身是好的,會使我們有所感受,不會直接地被激起我們冒犯吾主天主,當這些感受不是有意的或直接被激起,不需要因此而失去內心的平安,這種情況發生的當下,關係到個人衛生,畢竟這是必須要照顧到的,潔淨是件好事,而且不潔經常是導致誘惑的較主要原因-或因為醫療的原因或在作醫療檢查、運動等的特殊情況下。

如果意志並不認同,在《道路》已經說明了:「任何事情的發生,不需要擔心。」

 

不潔的行為

 

關於這個課題我們曾談過了,現在我們將要談到第六誡直接禁止的淫慾,這可以定義為在道德上的尋求「性」滿足的失序,或是冒犯天主、尋求快樂、或是為獲得虛假的愛等情況下,濫用了生育能力。簡言之,這條誡命禁止任何涉及在婚姻之外,自願或是有意識而且不正當地使用生育能力,如果完成了這項特別為夫妻所設的行為功能,的整個生理過程,則是完全的邪淫了,這可以發生在個人本身或與超過一人以上。

為了同樣原因,這項誡命也是被禁止的,視為大罪,任何直接藉由未完全的性行為,而尋求性慾的滿足,無論是內在(思想、幻想、慾望等,特別是涵蓋了第九誡),或是外在的,或是兩者同時發生,這是殘缺不全的邪淫。

在這觀點上,必須提到有些行為總是違反了第六誡,個人涉及任何狀況或是情形。淫亂,即在婚姻外的完全「性行為」及手淫,或是個人的罪,包括來自肉體的現象,例如:召妓以及經常以沒有肉體接觸的「性行為」來尋求樂趣;換言之,任何在婚姻以外的行為,單獨或與其他人,有這樣的行為,他的目的是正確的或是特別針對生育能力,當然這也是在婚姻內違反潔德的事情,但是我們在此並未論及。

聖經裡告訴我們,違反第六誡的罪有多重啊!其中有一些敘述是非常詳盡的:「你們豈不知道,不義的人不得承繼天主的國嗎﹖你們不要自欺:無論是淫蕩的、或拜偶像的、犯奸淫的、作孌童的、好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辱罵人的、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繼天主的國。」<![if !supportFootnotes]>[18]<![endif]>「本性私慾的作為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不潔、放蕩、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妒恨、兇殺、醉酒、宴樂,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事。我以前勸戒過你們,如今再說一次:做這種事的人,決不能承受天主的國。」<![if !supportFootnotes]>[19]<![endif]>

這也是為什麼「至於邪淫,一切不潔和貪婪之事,在你們中間,連提也不要提:如此才合乎聖徒的身份。同樣,猥褻、放蕩和輕薄的戲言都不相宜;反要說感恩的話,因為你們應該清楚知道:不論是犯邪淫的,行不潔的,或是貪婪的-即崇拜偶像的-在基督和天主的國內,都不得承受產業。不要讓任何人以浮言欺騙你們,因為就是為了這些事,天主的忿怒才降在這些悖逆之子身上。所以你們不要作這些人的同伴。」<![if !supportFootnotes]>[20]<![endif]>

當然,聖保祿並不是指那些冒犯貞潔的人,不能被赦免,而是指各種形式的不潔是一種罪,當它在被完全瞭解及認同時,就是一種重罪。事實上這些罪,並非出於惡意而是來自軟弱,因此,有一種錯誤的想法,只是因為我們不是要違反天主的旨意,淫亂的罪並不嚴重,就如同無意識一樣,藉著聖經的光照,我們瞭解到違反貞潔的罪,除了自己以外並未傷害任何人。

當某人冒犯天主,甚至沒有任何人受害,可能他對這個世界而言,仍然犯了大錯,名為犯罪,他並需再次謙遜地求天主寬恕,而且作一個完全誠懇的告解,充滿痛悔及愛。

這意味著聖保祿要我們注意這些事情,以及堅持它們重要性,有如他預見私慾偏情及道理偏差,會反對淫亂是不正當的一樣。我們在聖經中很少找到針對貞潔方面所給予的警告,「你們非常清楚我警告你們因為你們能夠肯定不要讓任何人欺騙你們。」事實上,當聖保祿寫這些話時,正如我們現在的時代,對於這個主題有許多錯誤的趨勢。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是天主把這兩件事都要廢棄;人的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天主既然使主復活了,衪也要以自己的能力使我們復活。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我豈可拿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斷乎不可!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這聖神是你們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們內,而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了嗎﹖你們原是用高價買來的,所以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if !supportFootnotes]>[21]<![endif]>

 

與天主的友誼

 

如果我們要與吾主天主有親密的關係及友誼,貞潔是必要條件,這將引導我們歸向祂<![if !supportFootnotes]>[22]<![endif]>,當然這不是第一或是最重要的美德,也並不是說基督徒的生活能夠忽視潔德的實行,我們必須要避免的事,不只是那些與淫亂有關的事,然而沒有潔德,就沒有「愛德」,而「愛德」確實是首要的美德,且使所有的美德更趨於完美:「心裡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到天主。」<![if !supportFootnotes]>[23]<![endif]>

有時候會這樣說,這裡必須要提到,貞潔不是為小天使而設的,相反的這特別是為了人性的美德,適合於每個男女,不是為純神,而且因此要控制他們混亂的本性,奮鬥對抗引誘他們犯罪的趨勢。

聖額我略說:「淫亂使精神茫然,缺乏思考能力、草率、不忠實、自私、抱怨天主、依附現世而厭惡來世。」<![if !supportFootnotes]>[24]<![endif]>為此,我們會降低潔德的價值與結果,聖奧斯定告訴我們說: 「私慾偏情的感官慾望,臨駕在天主的愛以外。」<![if !supportFootnotes]>[25]<![endif]>而且我們可以反過來說,那裡由私慾偏情所臨駕,那裡就沒有天主的愛,「沒有聖潔之德,即無法在使徒工作上持久。」<![if !supportFootnotes]>[26]<![endif]>

我們有所耳聞,最近有許多心態方面的評論,將與「性」有關的任何事,皆為靈魂及基督信徒生活的敵人,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有些過當。但是,同時我們由基督信徒的經驗中得知,不能忘記,肉體的感情及誘惑,威脅著我們與天主之間特殊的親密關係,甚至藉由它們的本質,並不會自相矛盾。

特別要記住,婚姻本身就是成聖的道路,但是過度的縱慾,或是違反天主聖意任何形式的「性生活」,會是瞭解及欣賞超性真理,它真正價值的最大阻礙。我們必須譴責任何有系統的反對,將與「性」有關的事務視為天主的敵人,但是我們也要記住,以宗教的觀點來看,任何與延續生命有關的事務,都是滿全基督徒生活的基礎。

 

貞潔是可能的

 

這裡要再次地申明節德是必須的,啟示及教會的道理,總是教導我們是能夠付諸實行的,如果這是不可做到的,就不會是獲得基督徒聖德及永恆生命的必要條件。

然而,有許多的看法認為,度貞潔生活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婚姻以外的節德,並且不是因為在婚姻中,這項美德就較容易實行,雖然有些人誤認為婚姻是解決所有有關節德問題的方法。但是因為這種想法經常與禁慾混淆,事實上這是兩者完全不同的問題。以物質的眼光看來,禁慾的意思是禁止任何的「性行為」,而潔德則是指禁止任何違反個人在特殊情況,所應負責任之「性行為」。因此,單身或守寡的人,在於潔德實質上與禁慾完全相同的,而且已婚的人依據本性及天主的旨意,來實現潔德並非是禁慾。

現在甚至於如果事實上,天主並非說服我們,要求我們實行潔德,我們只要有數以百萬以上靈魂作為見證,他們過著潔德的生活,而且這項德行,是從吾主來到世上始終徹底地實現的。因此我們可以瞭解到,這是非常可能的。但是要看情況這種想法,對於有一些人卻不盡認同。可能我們應該要仔細地審視這個問題,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性」的本能,無疑地是存於人性,但是與動物不同。以人為例,這樣的傾向不見得需要,因為人有意志,允許他自動地不隨從本能的衝動,事實上差別甚巨,當今我們談到人的性慾時,傾向於避免用「本能」這個詞,而是使用「性傾向」或「衝動」來代替。

在這方面仍有許多爭議,無法一一數盡,我們僅能引述一些具體的實例,首先,只有非常少部分的性傾向是自然的,顯然大部分是自願的或至少是故意的,受到自己所造成的事情所影響著,影像、行為、記憶和表演等,成了誘惑或促使他作「性行為」。只因為他接受也願意讓這些事情影響他。

當這些同樣的事情關係到某些其他的看法,它們通常與任何「性行為」無關,而且最重要的是,以潔淨的眼光來看每一件事情,也就是說,不要扭曲任何事情的真相。然而,我們不要忘記,現今,輕浮、慾望或商業宣傳的原因,是為了物質的需要或是只是為了墮落-人類持續地被受制於一種,使用不同視聽和以精神技術,提供各種可能轟炸式的性刺激。

因為受這些事情的影響,以及來至於原罪的私慾偏情,再也無法以潔淨的眼光來看事情。我們也要小心且警醒到,不要因為天真或全然地愚昧,落為私慾偏情的受害者。

另一個觀點也顯示出來了,人與動物在「性」方面有合理的不同,就是人性的「愛」,真誠地實行傳遞生命能力達到了極致,「愛」本性傾向專注於特定的人,且基於它精神的本性,就如吉頓(Guitton)所說的:「當狼覬覦著羔羊時,或是與母狼交配時,不需要尋找特定的一隻羊或母狼,而是找任何一隻都可以。

如果人不是極高等的動物,就會作同樣的事,事實卻非如此,當我們吃東西的時候會想到麵包、酒或肉,不會要求特殊麥粒所做成的麵包,特定的一串葡萄所釀的酒,或是特殊性格及顏色動物的肉,但是這與『性』有所不同,人類對『愛』的發展,也僅在於特定的男人及女人,而且只有在人類的性慾沈淪到動物的層級,而且趨於一般的『性滿足』,忽視了人的獨特及所擁有獨立性格。」

 

純真的潔德

 

有時候一些不接受獨身而接受婚外情的人們,也會這樣說,除非我們有人性的「愛」,否則我們會產生精神病、內在衝突或精神乾枯。讓我們這樣的來回答,首先,自私、貪財、無愛意的縱慾,並無法治癒前述的危機,事實上反而更加嚴重。確實在一些案例中,因為情緒及感情無法得到滿足,當然會導致這些問題,如果一但發生了,並無關於純真的潔德,而且只有一項可能,那就是這種無稽之談。

如果「愛」沒有潔德的基礎與驅使,則真的會產生內在的困境,然而正可印證吾主的話:「由所結的果實就能瞭解他們。」如果潔德的果實是愛、喜樂、喜悅的靈魂、一種成全的感受、一種服務的熱忱,這樣我們就可以確定,這是來自於純真的潔德;換言之,其結果為挫折感、嫉妒、悲傷。如果因此而使我們感到孤獨,或使我們尋求補償或發怒,為此而責怪潔德是不公平的,理由很簡單,是因為其中沒有純真的潔德

在這些情況下,只有誠實的態度才不會給自己藉口說:「潔德是不可能的,而且要糾正所有的錯誤。」並且找必要的方法,來實現純真的潔德。

 

真的願意

 

這似乎是老生常談或是陳腔濫調,但是我仍要直言不諱,首先,要能活出潔德,最重要的事就是要貞潔,以最大的決心及堅定的決策擁有它,果斷地使用必要的方式及充分的謙遜,來接受我們的跌倒而且再從新站起來。懺悔而且願意作補贖,當我們說願意實現潔德時,我們並非談論一種盲目、基於自己的意志力無節制的信仰,而是一項真正的決心,要活出貞潔生活所具備的任何條件。

如果我們要度貞潔的生活,我們曾提到最重要的是要「愛天主」。很自然地,以無價的方式來實現完全的潔德,能夠幫助我們擁有堅強的精神生活,我們應該勤領聖事、敬禮聖母、虔誠祈禱。但是我們應該要瞭解到,那些超性的方式不必要有奇蹟,也並非甚麼神奇的萬靈丹,而將個人努力視為無物。

確實某人可能會將一些純粹的形式、或是外在實現的超性方法,而抱怨這些方法並沒效,因此作為藉口。我們必須瞭解到只是祈禱、告解或領聖體是不夠的,而重要的是我們如何祈禱、如何的懺悔,我們以什麼樣改善的目的領受了告解聖事,以什麼樣的態度領聖體,冷淡的遵守這些規定,是幫助不大的。如果我們沒有意願作必要的步驟,更是毫無助益的。因此,要以真誠地渴望作改變,但是,要具備聖奧斯定在他個人生活,未加修飾而又真誠地態度:「我已向禰懇求潔德,而且如此的祈禱了:『賜予我潔德及節制,仍未如願。』惟恐禰不會太快俯聽我,太快治癒我的欲求不滿,勝於克制貪慾的毛病。」<![if !supportFootnotes]>[27]<![endif]>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說,潔德的實現主要在於我們願意依此而生活:「為了保護自己的貞潔,聖五傷方濟各在雪中打滾,聖本篤跳入荊棘叢中,聖伯爾納多投入冰池中你呢?你作了什麼?」<![if !supportFootnotes]>[28]<![endif]>

我們必須重複,我們必須強烈地要求,使我們在個人的處境使用所有的方法來獲得貞潔,我們可以分作兩大部分:超性與人性,當然最常見的情況,沒有特別的方式度貞潔得生活,也就是善度基督徒的生活,然而,這裡提供一些重點,也是特別適切和有價值的建議。

 

祈禱與聖事

 

藉助於我們所考慮的超性方式,當我們談到祈禱與聖事時,特別是告解及領聖體,都是我們已經提到了最重要的項目,事實上這些重點中最適切要是告解了。告解可以幫助我們超越,像是不誠懇、盡量說得越少越好、以最模糊的言詞來作表達等。當我們的良知未能指證我們,犯了完全的褻瀆或自我表白,基本上沒有從我們思想中的慾望所驅使,沒有像是我們真有太壞的徵兆和完全地真誠。因為並沒有真正的悔改、沒有蕩子回頭的心境、沒有痛悔地投入天主懷抱。<![if !supportFootnotes]>[29]<![endif]>不在意祂會如何對待我們,而以子女或僕人的心態,以愛的懺悔去除所有的驕傲。

另一個重點就是祈禱,我們不應該將自己只侷限在懇求,顯而易見的是,我們不能只因為掉了甚麼東西才去尋求代禱。但是當我們在祈求時,應該要誠懇而且有決心,換言之,祈禱是獲得貞潔的方法,因為祈禱是更了解、愛天主及與祂建立深厚友誼的方法。因為「凡謙虛地祈求,天主才會賜予他聖潔。」<![if !supportFootnotes]>[30]<![endif]>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不論是由男人或女人所實現地毫無偽裝的「貞潔」,直接關係到我們所祈求的多寡。

 

克己

 

有關克己,就是需要克制自己,我們只需要說,這是另一個去除私欲偏情,以及度純正生活的必要方法。這應當在遠離我們的精神堡壘,設置主要的城牆的位置來實踐它。因此,當敵人來挑釁時:「攻擊你的小克己,你慣常的祈禱,你規律的工作,你的靈修計畫。費盡千辛萬苦,他也難以攻破你原本容易攻破的城堡,既使他成功了,也已經精疲力盡。」<![if !supportFootnotes]>[31]<![endif]>

一種以克己作為實現潔德的方法,是一種特殊的觀點,在於敏銳地防護我們的想像力、感官、特別是視線。如果我們要護衛我們的心,這是最基本的作為,我們所討論的藉由這個管道而帶來的,違反此項美德的大部分誘惑,必須要斷絕,否則我們並非真的決心要獲得貞潔。

「不要和情慾交談:輕視它;不要有那想要『逞強』的懦弱:逃避犯罪的機會。」<![if !supportFootnotes]>[32]<![endif]>這兩項勸言雖然很短,但是非常有意義,指示出了活出純潔生活的其他方法,就是「逃跑」,避免犯罪的機會。因此,當所有其他方面都向感官享樂的誘惑讓步時,我們應當記得「逃跑」是防禦方式,如果一個飢餓者面對著一道佳餚,但是他不想要吃它,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要「逃跑」,如果他繼續的看著那道佳餚,試圖想出不去碰它的理由,這是白費力氣:遲早他會吃它的。

膽怯者多半需要善用勇氣,就如我們在先前所提到的,培育禮貌、端莊及所有遠離罪惡的機會。然而我們必須明白,應該避免不只是露骨而明顯的機會,這對每一個人都是有危險的,但也是很重要的。特別是在連續的跌倒之後,避免心理上的危險,也就是,單獨一人或有同伴情況下,會引誘我們的環境、時間、地點,陷入過去的情境,只因為我們在那裡,企圖引誘我們步入另一個的誘惑,無所事事就是一個實例。

讓我們再作一個結語,如果我們加上已經提醒的方法,而且企圖要求一個外在的教育,持續地注意他人的需要;如果我們利用其他人性的步驟,甚至如果需要的話,運用醫學及心理學方面的步驟,如此吾主將實現祂的諾言:「你們所受的試探,無非是普通人所能受的試探;天主是忠信的,衪決不許你們受到那超過你們能力的試探;天主如果加給人試探,也必會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夠承擔。」<![if !supportFootnotes]>[33]<![endif]>這條路引導我們轉向至愛聖母瑪利亞強而有力的代禱。

 

第九誡

 

在這篇文章的開頭,我必須要提醒你,當天主給我們這些誡命時,祂顯示出給我們祂的愛。<![if !supportFootnotes]>[34]<![endif]>無非是要指示我們,若要得到快樂,有哪些事一定要作,或哪些事我們不能作。我們要牢記,若不以愛為出發點,而且以愛的方式來實行,是無法瞭解這些誡命的。

繼續衍生出來的是,現在我所要提的是,我先前已說過的,為此有一些原因,第六誡與第九誡有非常密切的關係,需要在天主對我們的愛,在祂光照及我們的回應下,來瞭解第九誡。一個人外在的表現顯露出他的內在:「因為由心裏發出來的是惡念、凶殺、姦淫、邪淫、盜竊、妄證、毀謗。」<![if !supportFootnotes]>[35]<![endif]>

我們非常有趣地發現到,在特利騰大公會議所定的道理,將第六誡與第九誡放在一起,明確地以聖經的話作詮釋:「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這是非常有趣地,因為其中有非常重要的理由,道理又接著說明了:「這裡有兩個概念,在次序上被放在後面,提供其餘規定一個通則,據此規定了兩個總結,如果我們要檢視先前法律誡命,我們必須要特別注意不要貪戀,為那些不貪戀的人,他不貪戀屬於別人的而滿足,他們為自己的興旺而歡喜,將光榮歸於永恆的天主,將獲得祂無限的回報,遵守安息日,因此要享受永遠的賞報,尊敬長上,仔細地說,他不會以言語、行為或其他方式傷害人,因為所有邪惡的根源就是私欲偏情,因而造成不快樂,而導致各種形式犯罪和軟弱。」<![if !supportFootnotes]>[36]<![endif]>

這就可以立刻指出第九誡所禁止的貪戀,有別於第十誡,再以特利騰大公會議教區神父道理來解釋:「第十誡所提到的貪求,只針對物品和享樂,而第九誡所提到的是不法的企求和罪惡的享樂,例如:某人貪圖一塊田地或房舍,追求利益勝於享樂,而當某人貪戀他人的妻子,是出於享樂的慾望,而非利益的時候。」<![if !supportFootnotes]>[37]<![endif]>

 

第九誡的歷史與意義

 

在準備研究第九誡的意義及範圍有多廣之前,先敘述一下其相關歷史將會對我們有所幫助,因為這樣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楚的瞭解,在某些方面它的歷史與其他的神聖誡命相似,也就是天主誡命是逐漸揭開的歷史,首先是出現在舊約,其次則在基督徒的用語,但是除了歷史的因素以外,其中另一個是與道理有關的。因為誡命的意義,是要瞭解這些誡命要求和禁止了什麼?再以道理教導的方式,傳授給天主的子民。

這些誡命並非在聖經裡找到的,和我們年幼時所學到的天主教道理一樣,事實上我們可以這麼說並非只有十條誡命,雖然這項申明立刻呈現每個人面前會令人震驚;天主的誡命,如同它們開始在舊約及新約中所記載的,總數超過十條,事實上是有非常多及不一樣的方式呈現,這也就解釋了在主耶穌同一時代的猶太人,因為經師所定的誡律而倍感困惑,就如同他們質問主耶穌的問題一樣,有時是出於真誠,而且有時是為了要捉祂的把柄:「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if !supportFootnotes]>[38]<![endif]>「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if !supportFootnotes]>[39]<![endif]>

如果我們閱讀舊約會發現到,事實上天主的誡命超過十條,但是同時它們確實基本上是分成十組,更清楚地說,有兩個十組,第一組包括了十條主要的誡命,有關於禮儀的。他們建立了梅瑟宗教上的禮儀規定,因此而失去了基督將臨和後續出現新約的理由(raison d'etre<![if !supportFootnotes]>[40]<![endif]>,第二組是有關道德的誡命,大部分建立在道德律的誡律上。因此「十誡」歸納了對天主及對近人的基本責任,至於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由天主在西乃山所宣布一系列十個字的字串或誡命而來的。

這些十誡出現在舊約裡有兩種版本,其中一種是在出谷記,另一種是在梅瑟一書,就第九及第十誡而言,這兩個版本是特別的相似。

「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if !supportFootnotes]>[41]<![endif]>

「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不可貪圖你近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以及屬於你近人的一切事物。」<![if !supportFootnotes]>[42]<![endif]>

顯然地這兩個版本只有些許的不同,特別是由出谷記字面上屬於民長時期,其中包括了:妻子及鄰人的其他財產,而在申命紀則區別了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及近人的事物。我們可以這樣說,天主以祂的仁慈,以父親的方式,將祂的思維適應到人的方式,祂將這樣的看法降低到人的程度,好讓自己為人所瞭解,這也是為什麼第九及第十誡,這樣有系統地闡述方式,為二十世紀後的我們是一種震撼,因為我們反對將婦女當作物品看待。然而我們必須瞭解,她的情況與現今絕大多數的社會觀念作比較,是顯而易見的。同時我們不能忽視這項事實,甚至於在我們的時代,當有關潔德的事務冒犯天主時,通常是因為完全相同的思想態度,女人被當作「性」的工具,用來取樂的物品,然後就被遺棄了,就如同「便利貼」一樣的。

然而,天主的造創及祂的旨意絕非如此,耶穌說:「自起初,祂造了男人與女人。」談到起初的人類,男人與女人有相同非凡的尊嚴,都是天主的子女,都是人類,不是物品,(自起初)都是一樣的,亞當曾說::「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她應稱為『女人』,因為是由男人取出的。」<![if !supportFootnotes]>[43]<![endif]>如此將他的妻子由所有其他的受造物中劃分清楚,無生命的與有生命:植物、鳥類和野獸,她是天主在他眼前所造的。

人若忘記了基本的真理,就會逐漸地與天主分離,而且甚至於變得健忘。當主耶穌提醒他們婚姻是不可分離的,門徒們是如此驚訝兩性之間的平等,門徒對祂說:「人同妻子的關係,如果是這樣,倒不如不娶的好。」<![if !supportFootnotes]>[44]<![endif]>福雷・路易斯・弟龍(Fray Luis de Leon)曾說過一段話:「一個男人娶了妻子,並不等於暫時地雇用了一位適合自己的女佣。」

因此,因為我們的心硬<![if !supportFootnotes]>[45]<![endif]>,舊約容忍了原本不應容忍的事情,這也是主耶穌之所以是來成全法律的原因;教會也是如此解釋天主的法律,而且使我們藉由聖事的恩寵來活出法律。因此,「教會」在梵二大公會議對女人地位,所聲明的訊息是這樣說:「如你所知,是驕傲高舉及解放了女人,幾世紀以來及在角色的差異既已劃下界線,她完全與男人平等的。」

 

內在的心態

 

但是,讓我們再次回到最後兩個誡命的確實意義,首先,非常重要的一點,它們都譴責了某件事,是如何的邪惡,似乎限定了人的內在,我們可以這樣說,是給予良知的驕傲,不只是於外在,它們的第一個記號,這也是新約的特徵。但是,如果我們這樣說,我必須總是要瞭解,第一個記號不只是一個暗示,它要表示出來了,而已踏出了一小步,且是為某件事就要完成的預兆,只是時間的問題,有不同的方式可以驗證。

首先,最初在這兩個誡命中出現的是鄰人的概念,主耶穌願意將這概念延伸至每一個人,因為一個遵循舊約傳統的以色列人,見到「鄰人」一詞的意義與基督徒有非常大的差異,記得他們問主耶穌一個問題,祂以善良的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作為回覆。在舊約時代對「鄰人」的概念,並不是指任何人,而是限定在:朋友、屬於同一族的人、以色列人及一位朋友….

其次,只有福音中以許多的字眼及確實的教導,內在的情況超越外在的:「因為由心裏發出來的是惡念、凶殺、姦淫、邪淫、盜竊、妄證、毀謗。」<![if !supportFootnotes]>[46]<![endif]>吾主自己的話,不會只是單純的與現今的誡命有關:「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姦淫!』 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姦淫了她。」<![if !supportFootnotes]>[47]<![endif]>

最後的原因,基本上就是見到新約中的完美教導,絕不是因為它們的次序,來決定重要性。因為依據吾主的教導,所有的誡命可以總結為二<![if !supportFootnotes]>[48]<![endif]>,如果完全地實踐第九誡,新約就超越舊有的教導,表達出並且要求以「愛」為動機:「其實『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if !supportFootnotes]>[49]<![endif]>

 

不當的慾望

 

你可能會懷疑,是否在歷史上有的細節指出了任何一點,你也可能會反駁這一切,對於生活於現代的我們,是毫無實質意義的。

我們想到這裡,不只是要學一些歷史,而且要實際地運用在現代的生活中,由此我們如何看出來,第九誡主要關係到貪求,也就是「不當的渴求不屬於自己的事務。」我們來看一下,不當的渴求所造成的危險,而且會帶來如何的壓力。這完全來自於不是因為我們現在想要,自己沒有機會擁有的事物,或是因為我們以其他的抉擇來取代了。顯然地,這裡遠超過了只是禁止不潔的想法。

我們必須要瞭解,我們所關心的是貪求及不當的渴求,第九誡與第十誡,當然並非譴責所有無法控制的慾望,人並非受造之後就不需愛及沒有感情,天主的法律不會反對受造物的本性,因為受造物是由訂定法律的天主所造的,我們需要回想整部舊約,就是在期盼著默西亞,它如何歌詠讚頌成聖的渴望<![if !supportFootnotes]>[50]<![endif]>,以及為瞭解天主的話語,它如何稱許那些期待聖城或預許之地的人們,不需要更深一層地探究。默西亞來臨後的生活是如何呢?我們看到祂的熱望、充滿了愛及熱切地為我們受苦<![if !supportFootnotes]>[51]<![endif]>,祂以能夠光榮天父而喜樂<![if !supportFootnotes]>[52]<![endif]>,渴望顯示給我們所有的人祂的愛。

所以第九及第十誡不能被解釋成為,受到天主祝福而缺乏人情的戒律,或目的在去除所有期待的善事,包括物質方面的善,這兩項誡命如何地扭曲了慾望。接下來,我們將發現這些扭曲的情況,以何種形式呈現,其中一些很顯然的是非常嚴重而且有罪的,其他的在初步看來,似乎並無傷大雅,但是我們卻予以誤解了。

從所有罪惡的根源中,發現到一些被扭曲慾望,在起初它就已經存在了,在世界的歷史與個人的歷史,以及在最初造成人墮落的原因也是一樣,當厄娃犯了罪-亞當也是一樣-就是來自於驕傲,想要和天主一樣,於是產生了對禁果的慾望:「看那棵果樹實在好吃好看,令人羨慕。」<![if !supportFootnotes]>[53]<![endif]>

如此脫序的慾望,同時也激起最狂野的脫軌,又稱為私慾偏情:「原來世界上的一切:肉身的貪慾,眼目的貪慾,以及人生的驕奢,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if !supportFootnotes]>[54]<![endif]>第九及第十誡就如同聖碧岳五世在道理中所說的,不要禁止所有的慾望除了:「只有那貪求門徒們稱之為肉體的私慾偏情,也就是,那些慾望的動機,違背理性及天主在起初的規定。」<![if !supportFootnotes]>[55]<![endif]>

因此第九誡要有秩序,就是要完全地禁止任何吸引我們的慾望,在起初,任何對事情的慾望本身是不好的,就此簡單的理由,我們想要去作不該作的事,這種想法即是一種錯誤。在舊約中希伯來人所受的處罰,給予我們警惕,聖保祿告訴我們:「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為叫我們不貪戀惡事,就如他們貪戀過一樣。」<![if !supportFootnotes]>[56]<![endif]>同時也禁止了我們對任何事物的慾望,雖然它本身並非惡,它之所以為惡,是來自於其因果,想要任何事物會與個人所接受的聖召衝突,簡言之,也就是想要本來已屬於別人的事物。

 

道理上的觀點

 

早先我提到了,這些誡命在歷史上要理方面的因素,可以說是在天主教道理中,因此也以不同方式的呈現。

當我們仔細地審視天主教道理,就現今所用之版本,發現到經過了三個階段,除了確實的內容已經被研讀、或是爭論、或認為是四個階段,而非三個階段外。如果我們以整個時期,由特利騰大公會議之前為第一個階段,在這期間私人的天主教道理有被使用,然而是否有用或有沒有價值,皆沒有教廷的權威加以支持。

第一部官方而且又有系統之天主教道理,在碧岳五世的激勵下出版了,而且是特利騰大公會議的結果。因為它以碧岳五世之天主教道理,或是特利騰之天主教道理為名,副標題為「教區神父的天主教道理」,而且大公會議的意向,是為了提供堂區神父基本的指導,而且所有神父的職責是為了照顧靈魂,為他們解釋道理。在先前我有提到,特利騰大公會議在第六及第九誡是一同研究的,語出於出谷記<![if !supportFootnotes]>[57]<![endif]>

時光荏苒,數世紀之後,到了聖碧岳十世的時代,新的天主教道理頒佈了,在過去值得一提的是,兩部天主教官方道理的出版,是來自前兩任教宗的教導而且皆被封聖,其中一部稱為碧岳十世道理或羅馬道理,而且有兩種版本;較完整的一部,又稱之為較厚的道理及其他、較清楚、較簡潔的道理,此版本通常用來教導兒童道理的。

較厚的道理將第六及第九誡是一同研究,有系統地闡述後者「毋願他人妻」,解釋其責任為「第九誡禁止表現出任何違反夫妻忠誠誓言之慾望,結婚的夫妻已經在他們婚姻的盟約中彼此宣誓;而且甚至禁止罪惡的想法,或是第六誡所禁止的行為之慾望。」<![if !supportFootnotes]>[58]<![endif]>

先前提到,簡要版一般用於教導兒童道理,以不同的方式有系統地闡述第九誡,有些翻譯認為第九誡規範我們:「在思想及慾望上保持貞潔。」而其他則給予簡要的版本,引用舊約的話:「毋願他人妻。」當我們考慮這個誡命加諸於我們責任時,這簡要版告訴我們禁止:「所有意圖同意這些不潔的思想及慾望。」其他一些版本則繼續談到我們遵從:「成全靈魂的純潔和最高的尊敬,甚至他的內心深處,為了家庭這座聖殿。」

我們細查在這條誡命的歷史上似乎十分枯燥,你可能會認為,如果時間回到過去,這誡命的確是很有必要的,我想是的,其目的是為了幫助我們較容易瞭解一些現在必須要考慮的問題,亦即我們在腦中簡化了第九誡,直到我們僅見到此誡命的片面內涵。我們將它縮減至,簡化為禁止不潔的思想與慾望,當然這是絕對不夠的。

換個角度來說,通常對第九誡的看法,是禁止所有違反潔德的內在罪惡,無論是思想、慾望或是記憶。沒有人能否認,特別是當我們的思想所充滿的氣氛,以及在天主頒佈這條誡命的時代,他們的生活方式,正如我們所見,甚至只反映出在聖經中,對第九誡字句上的使用:「毋願他人妻。」同樣地,這只是這條誡命的一部份,我同意這是重要的一部份,但是這不足以代表這項誡命的所有責任,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遍查所有官方教會道理中,所有不同解釋的原因,它們都談及家庭與婚姻生活的忠誠,而且警告反對在我們的「愛」和感情生活中,所未論及的貪慾,例如不潔的慾望與思想。

因此,現在我要以相反的思維,過於簡化我所提的,我要談到所有第九誡所帶來的責任,我們很快就會清楚了解到,不只是一般人所說的:「不潔的想法。」

 

什麼是壞念頭

 

我們剛才看到現今這個世代,對於第九誡的看法過於簡化了,由某個角度看來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樣的簡化,是對第九誡責任的看法,將至式微的象徵,這是遲早要面臨的問題。換言之,當我們沒法以鮮活的方式和足夠的愛來實踐這項誡命時,這項責任似乎以強迫的形式,取代了完全付出的「愛」,因此,結果造成了不論是外在或內在,都違反了潔德的罪。

接下來,我將要花些時間在那些渴望、白日夢及情感上的迷惑做一些解釋。這對忠實的「愛」,是一種威脅-純淨、人性忠誠的「愛」及此外對天主的「愛」,但是只有侷限在我們要思考一下,一般所謂的「不好的想法」。

這並不是我們的思想能夠分辨,由「愛」所帶來的責任,但是可以確實的區別它們,這就是為什麼聖碧岳十世的道理,將第九誡總結為:「婚姻的不忠實及思想的潔淨,區分出人性慾望的理由有兩面看法,每個看法是不同的,而且被視之為當然。但是將它們相疊,則成了完美人性的「愛」;在靈性方面,以「愛」為考量,可以認定為我們所說的戀愛;然而,在肉體方面,更迅速而又直接地考慮到生育,我必須強調,這兩不同的層面,如果在真正的婚姻生活中,則是不能分開的。

當然,我們要以相同的,而且不能以完全不同的事情,來處理這兩種看法,因為人性的「愛」是合一的。同樣地,當我們在考慮善與惡時,由心理學及道德方面的觀點上,我們可以這樣區別,而且是非常有用的。

例如,這兩種不同的看法,表現在一個人的生活中,可以用不同的次數加以觀察,而且甚至所呈現出的,是各自非常的獨立,我們所該做的是,思考像是在青春期的青少年戀愛時,這些都是理想主義者及純真的「愛」,所有的羅曼史及詩等,為此而生。同時,對被愛的人來說,有非常不同的感情,而且來自於一種自卑感下的誘惑及肉慾的澎湃,似乎與人性的「愛」沒有一點關係。

確實,這與「愛」毫無關連,因為自私而被貶抑,又直接與「愛」相違背。基本上青春期是怎麼回事呢?是對真正人性的「愛」不夠成熟。這裡也有兩種看法,情感由靈魂而生,而且為肉體所渴望,無法獲得和諧,而互相牽扯著。

可悲的是,不只是因為不成熟,使這兩方面無法合一,它們的瓦解造成人性的混亂。多半肉慾的享受是違反誡命的,這也是為什麼,如果我們為了私慾,而將自己兩種人性的「愛」分開,這樣的性慾,要比僅是如同動物的性慾,更為低落。

再繼續前面所敘述的,可說是有淡化了第九誡的風險,如聖碧岳十世所說的,將我們感情方面本性,與內心的渴望區分了開來。換言之,我們的戀愛與在「愛」的過程中,有義務要避免追求不當的「性滿足」,甚至不僅止於思想上,以及使用內在的官能及感官。

我們可以這樣說,第九誡關係到兩項人們內在對「愛」的表達,這就像更要考慮到肉體的奮鬥,如同是「肉體穿上絲綢」<![if !supportFootnotes]>[59]<![endif]>-當面臨及克服那些不潔,以及無法以任何事物形容的內在誘惑時,絲綢般的「愛」及溫柔的「愛」,給予了無私與精神的每個記號。

我們要思考一下在第一個方面,當我們面對看守內心及使我們的感情生活,步於正軌的情況。但是,現在我們要考慮的第二個方面,關係到一般所謂的「不好的想法」。

一開始必須建立在「不好的想法」之表達,然而,廣泛的使用並不正確,而且會使人們在良知產生懷疑,或是扭曲了基督徒克己思想的真正意義。

有許多不同的理由,首先有太多不同的事情都堆在一起了,而且被貼上標籤。這樣共通性是發生於內在的,在理智的推理、一個想法及幻想的奮鬥等,都有很大的差異,一項渴望與記憶是有所不同的。

為什麼表示「不好的想法」的另一個理由,稱之為想法,並非最好的用法,它有適當的意思,因此本身並非不好。

我們奇怪的是,也可以說驚訝的是,如果我們準備接受想法本身,可以是邪惡的見解,我們用這「不好的」這樣的字眼,僅為表示它與內在違反潔德的罪有關。不正直的想法,確實是「不好的想法」與貞潔相違背。違背謙遜的想法又會是如何呢?尤其是如果將特定的想法,歸類於不好的,用於違反潔德的想法則較為合理,它是所有美德之首。

同樣的,如果我用不好的想法做為描述,如果是一種婉轉的說法,而且並非正確的敘述,多數人能瞭解我的意思。因為要對抗「不好的想法」顯得更不容易,我現在則嘗試給予其他的稱呼,指出這種表達的缺點。

有些事情我想要澄清一下,因為有些人將會為此感到驚訝,如果不會為此讓他們感到反感。我要申明,我現在再一次地肯定,如果我們正確地使用思想,它本身無所謂甚麼不好。我們可以這樣說,如果它們與真理不合,就會是一種錯誤的,一般人談到「不好的想法」是不正確的,就如我曾經提到的會導致某種誤解。

這很容易被指認出,會產生或是可避免的第一種誤解,一個「不好的想法」不等於想著邪惡的事情。偷竊是不好的事,但是不能說不想付錢是一種偷竊形式;論及貞潔也是如此,邪淫是邪惡,但是想要邪淫是一種違反潔德及公義的大罪,不是一項「不好的想法」;通姦是邪惡,但是在理智上沒有邪惡的反應,一種違反聖潔的形式,經由一項陳述的判斷,一個人在看影片時浮出「不好的想法」:「這並涉及到愛與婚姻;而不是基督徒的精神;而是一項通姦罪!」

對這樣的想法任何人應該無異議,除非他傾向於過於謹慎,而且有鑽牛角尖的危險。我必須再一次強調,我現在所談到的想法,完全針對於字面上的意義,也就是一種活動的形式,只與理智有關,而與感情、主觀或類似的幻想無關。很顯然地,這是非常理論性的想法,因為人類的活動,很少侷限於他們的官能,但是結合後不會折損事情的可能性。

如果有關提升良知的問題,會造成比這些還要少的好想法,它們是由過去的經驗所產生的,而且會如何地影響到我們呢?在這些記憶裡沒有任何想像,這些想法來自於仍然會發生的經驗,是會影響我們的一種方式,或是一些我們所發現的事,例如,我們會突然發現一些,我們涉入這種情況的可能性,而且是完全無意識的。

甚至在這些案例中,任何所謂的「不好的想法」都是不恰當的,理智的功能在於瞭解事情,而且無論是好或是壞的,直到他認為是真實的發生了,才會造成影響。有一些特定的看法,確實地危及到道德,或是扭曲了良知,直到發現了真相為止,但是這不是現在要討論的問題。

總之,只要思考一件事,想法本身沒有好壞,只不過是理性的本性,所做出的結果。只有動物、植物或石頭不會思考,如果我們要捉住一個想法,它的本身不是邪惡的,這就足以瞭解到,在天主內沒有邪惡,也不會有的,而且在天主內所有的事,都是無限完美的,祂清楚所有的事,祂知道已經及可能存在的所有善與惡。

要如何避免原本只是一個想法,而後任意地延續它,卻變成了罪的機會。首先以想像的畫面來作簡單地敘述,當我想像(我曾去過倫敦),我會規劃一個想法,我會由記憶中回想起我到達了機場,四周充滿著擁擠的旅客及廣播的嘈雜聲,第一件為我而言,而且我已經回答了等。換言之,因為我的記憶,使我的想像來支配,而且我的思想馬上出現了,例如也會發生曾有此記憶及想像的過程中,僅是激起了幻想。

顯然地,這不只是一種單純的想法,因為想像形成影像,加諸於此想法。舉另一個例子來說,我的想法認為搶劫是個不好的想法,而之後我看了一部影片,描述搶劫的每個細節,看一部有關搶劫的影片,在心理上危及到一個誠實正常成長的人,是有極大的差距。

反過來說,一部影片或經過思考,而存在腦海中的一個影像,其中涉及到一些有害於貞潔的事,則自然會有危險。事實上這樣的危險是兩倍的,不只是會陷於抗拒在腦中邪惡的幻像,所造成的危險,而且很容易想像觸動生理動作,而激起了「性行為」,如果意志也同意了就很危險。

然而總而言之,我要繼續已做好的定論,思想本身不是邪惡,這樣的想法及幻想,不能給予如同邪惡本身的譴責,在碧岳十世的道理中這樣說的:「不當地認同,所引起不潔的任何想法,就是罪,而且是一種誘惑及犯罪動機。」惟有我們所要譴責的,是有罪的想法,因為「我提供了犯罪的場合,或是認同它們,或是使我們陷於認同它們的高危險性。」<![if !supportFootnotes]>[60]<![endif]>

 

拒絕認同

 

因此那些應該受到與不該受到譴責的相關思想,主要是在於認同,或是在於意志,這是有所區別的。相樣的,原因是非常簡單的也是深奧的。理智、記憶、想像及我們所有的腦子的能力是不會休息的。只有在我們失去知覺時,才會失去作用,甚至不是完全失去功能。因此,死亡並不會考慮到這些機能是否仍在運作,而是考慮他們在做什麼。而且是由意志來決定我們要想什麼,或是我們要採取哪個想像或記憶。意志的介入執行了一些心智的活動。如果已經動作了,而且選擇持續下去,就如同在碧岳十世的道理問答中,所謂的同意。腦中違反貞潔的思想,也會是一種罪,只有如果當我們以自由意志,給予罪惡空間,或是同意它們,或是將自己暴露在同意它們,並陷於最大危險情況的當下。

有三點是可以看得出來,而且值得花些時間思考的,當我們不夠謹慎把持我們的感官,而且當我們不以克己磨練我們的想像時,就給予了內在違反潔德的誘惑,所需要的空間。藉由感官在我們的腦海中形成影像,特別是經由眼睛。如果當我們應該抵抗而不斷絕這些途徑時,就已經招惹了誘惑,如果又纏綿於白日夢,無論是玫瑰色的或其他強烈的色系,我們已經招惹了它。當我們缺乏謙遜及責任感,來反對不該看的影片及書籍,而且又拒絕接受勸告時,將陷我們自己於險境之中。同樣地,當我們不努力工作,或是當我們不努力回到現實生活,以及天主給予我們的計畫時,我們也陷自己於險境之中,而我們應該要尋求一些,能夠較佳地控制幻想的環境,已逃離險境。

如果我們面對違反潔德的想法,而沒有立即拒絕,這會將自己暴露在同意它們的最大危險性之中。如果我們沒有以信德及謙遜祈禱,而堅持繼續涉險,或是試圖嘗試這危險的遊戲時,可以想見到地,這是最愚蠢的動作啊!這樣的吸引是在玩禁忌的遊戲,而且結果可以是死亡。這樣的遊戲,就如小孩在地上撿到手榴彈,而且又將它帶回家,再以搥子敲擊看看,是否會爆炸一樣。靈魂的行動,若是無法強而有力的拒絕違反貞潔的誘惑,只會是非理性的,不僅無力逃避誘惑,而且陷自己於險境,就會如聖施禮華所言:「不要有想要『逞強』的懦弱,要逃避犯罪的機會!」<![if !supportFootnotes]>[61]<![endif]>而應當去除一些有潛在危機的事物,以及猶如一種搥擊似的逐漸地增強,就如誘惑一樣,速度逐漸地加快看看是否會爆炸呢!但是,一旦看到爆炸發生之後,如果是完全地贊同,而未拒絕不潔的誘惑。這不再是一個可悲的遊戲,而是自殺,是道德上的自殺,將靈魂帶入死亡的境地。

第三點之所以會留在最後來解釋,是因為有許多細節要考慮,如果我們同意這項違反貞潔的想法,就是有罪的。也就是說,當意志同意一連串的想法、記憶或想像持續下去的話,這就是罪。

有時很難認定對誘惑同意與否,因為一陣陣想要同意的感受,會有所混淆的。有一項特殊的方法可以作決定,如果當一個不好的想法攻擊過來時,意志決定到拒絕,而且祈求吾主及聖母的助佑,這是一個真實的戰場,以避免私慾偏情能夠得手,之後就要保持堅定的信念,這就沒有同意及犯罪了。

當然在達到全然同意,以及沒有任何反對誘惑的記號前,要經過不同的步驟,這裡整個層次上的態度,以及考量到個人要為行為負責任,提供了其他的可能性。

首要的態度是,我們應該經常保有的是,反對不好想法的堅固決心,不管是任何對此感情的渴望及個人傾向,任何情感紛擾,不是意志所要的,就不要認同。然而,意志沒有真的同意,但是也沒有清楚地斷絕,則就會走了下一步,有半個心來反對的產生,意志則不願投入,同時,就好像快要被攻陷了。之後,則有第三種態度,最基本的就是被引導至背離天主,在受到誘惑當時,完全瞭解其危險性及思想上,道德的邪惡或是所尋求慾望,而且完全地願意接受了,並遺忘了天主,而且靈魂被自私的衝動、認同邪惡及意圖所蒙蔽了。

當進入第一種情況時,不只沒有犯罪,而且也抗拒了誘惑,獲得更多超性的功勞。如果降到第二步驟則犯了小罪;而且如果以第三種態度同意,那些嚴重違反天主旨意的事,而且特別是違反潔德,就是大罪及造成靈魂的死亡了。

因此,我們若已有一些不好的想法,不具充分理由要辦妥善的告解。因為就如同,當我們已經犯了大罪時,我們也增加了超性功勞,這需要更明確說明,是否抗拒或有意的接受這些想法。

事實上,雖然在這一點很容易遭遇困難,理論上如果我們能夠這樣想,就會非常清楚,然而實際上撇開既定的規定,要確認意志是否已經同意。確實有個問題,就是意志認同去做,換言之,我們要先確認意志是否同意之後,再開始談到罪的問題。

沒有做詳細探究只會使問題變得複雜化,可以這樣說,當考慮意志違反潔德內在的罪時,意志可以同意兩件事。

首先是,當意志認同邪惡所呈現給它的幻想、思想或記憶等機會時,需要禁止及期待以這樣的方式,來達成此一慾望。因為這種期待稱為不潔的慾望,是第一種違反貞潔內在的罪,這是不值得一提的,因為已經行成了,而且仍然有罪,甚至沒有想到要實際付諸實行,也是一樣的:「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姦淫了她。」<![if !supportFootnotes]>[62]<![endif]>

第二種可能性,或是意志認同貪慾的內在罪惡,其中的第二個對象,以不同的形式呈現。嚴格來說,不能稱之為內在的罪,在此情況下,如果意志不要經驗到思想或是感情認同這項事實,卻樂於而且認同,由內心影像激起的肉體慾望,事實上這就是第六誡的範圍,而且在談到此誡命時,我們已經提過了。

 

看守心門

 

箴言警告我們:「在一切之上,你要謹守你的心,因為生命是由此而生。」<![if !supportFootnotes]>[63]<![endif]>不可否認的「心」為我們而言,確實不像在舊約時代猶太人所想的字義,為他們而言,「心」代表著腦子所想到的每一件事,要用到記憶、計畫及思考的過程,因為對猶太人而言,「心」象徵著一個人所有最私密生活。

但是考慮到這樣的差異,就如我們一樣,以色列人認為「心」維繫著感情生活,包括了:愛或恨、希望或害怕,因此,「看守心門」就是意指著看守自己最私密的部分。我們的「愛」,是靈魂最細微及最珍貴的寶貝,渴望著「愛」與被「愛」,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要延伸,這個言語無法表達的字。

這個「愛」的力量及需要,可以是善與惡的泉源及宣洩,這都依靠它如何地被灌輸,而且為何聖經同時推崇愛心及也警告其危險性。

「看守心門」也就是讓我們的「愛」保有秩序,而且謹慎地看顧我們對「性愛」的所有傾向。換言之,就是不要讓這樣的溫柔失控,也就是在不對的地方或時間表達出來。簡言之,就是要持續地善用我們理性的本性,因此,我們的理性才不會讓感情,因為冒犯天主及不接受自己的責任而迷失。

聖經告訴我們,「愛」與「死」是一樣強的,所以我們很容易看到是什麼原因,可以讓它變的狂野,而造成混亂。聖經再一次提到,有人會擄獲他的心:「少年遂跟她去了,好像一隻引入屠場的公牛,又像一隻自陷圈套的牡鹿,直至箭矢射穿他的心肝;他還像一隻跳入羅網的小鳥,不知這與他的性命有關。」<![if !supportFootnotes]>[64]<![endif]>

因此,天主自己的「愛」為保護我們避免危險,而給我們定了第九誡,讓我們回憶一下,這個誡命不只是禁止一些明顯而又不潔的想法及慾望。

「毋願他人妻。」就指出了許多事情,可以這樣說,特利騰大公會議的道理稱它為:「不只是禁止成人貪戀他人妻的律法,甚至是想與她結婚。」<![if !supportFootnotes]>[65]<![endif]>換言之,第九誡不只是禁止露骨的不潔想法及慾望,甚而任何反對天主旨意的事物,然而首先呈現出來的就是忘我與無知。

毫無疑問地「毋願他人妻。」能夠以任何方式表達,首先,聖奧斯定指出「毋願他人夫。」也是同樣的意思,因此,第九誡對男人與女人都是一樣的。

然而,具我們所知,有許多的方式來陳述,而且直指這個世界重心:

-不要愛上那你確實知道不屬於自己的人,

-不要以完全失去控制的自我及愛,而讓你冒犯天主的方式來戀愛,因為這會束縛及阻止你,以理智作一個好的基督徒。

-如果天主要你將全心只奉獻給祂,不要迷戀世上的任何人。

-當天主賜予你在婚姻的伴侶,已年華老去時,不要迷戀其他少女。

-不要迷戀膚淺的美貌,因為還有比男女肉體及外表更深入的內涵。

-不要沈迷於白日夢。

-不要迷戀你所看過的影片、小說或電視連續劇中角色。

-不要迷戀剛才巧遇而給你一句好話、一些諒解及殷勤的人,或是在最後吸引你的任何人。

-視情況而定,不要與妳先生的朋友打情罵俏,或在你太太的朋友面前展現魅力與幽默感,會使你們在獨處時火力全開。

-不要忘了「愛」是持續的給予,而勝於接受,當往事不再時,不要讓自己仍迷失於熱戀中。

-永遠牢記真正的「愛」給我們的心,引導我們歸向天主,而且觸及所有人,若非如此則不是「真愛」了。

-確保自己對「愛的品質」-依照你自己特有的聖召及生命的狀況-將犧牲作為墊腳石,因為「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if !supportFootnotes]>[66]<![endif]>

 

切勿冒犯天主

 

我可以繼續條列出,個人感情生活與第九誡有關的不同方式,但是如果你們能夠讀過後,再自己的想法列出來要更好,為什麼要做誠懇而非常個人的良心省察呢?我會這樣說,是因為「看守心門」要顧慮到個人不同的情況,而訂定此項誡律,我可以不只是描繪出整個輪廓,應該要獨自填入他或她自己有關的細節。

然而,有一件事為每個男女,在任何時候及情況下,都會是有效的。沒有人性的情感,無論如何高尚、單純或神聖的,所呈現出來的,總是冒犯天主的藉口、動機或理由。要記得,這項誡命可以縮減為二: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及愛人如己。<![if !supportFootnotes]>[67]<![endif]>

有時候,我們會思考著「全」的意思,而且變得過於極端,認為我們被要求做完全不可能的事。愛天主也是一樣的,天主自己命令及願意我們擁有其他的愛,就是愛我們自己及鄰人。事實上,是有些誤解的,我們可以換成聖經上的字句來思考,並沒有要我們「」愛天主,而是說我們要以「全部」的力量來愛祂。任何的「愛」,相反的讓我們虧欠了對天主的「愛」,這就是錯誤的;這會讓我們無法全心地愛天主,我們來看這段話:我們會不完全地愛天主,不只是如果我們沒有全心,以及以懶散的方式愛天主,而且如果我們只是以剩餘的「愛」,來愛祂,為此,就如同前面所說過的,無論男女都為自己而有所保留。

然而,「看守心門」有許多不同的方式,依我們看來,與每個人的情況有關,我們在這裡僅以某些人為例。

已婚的人,必須為另一半「看守心門」,而且是「永遠的」,不僅是在蜜月期間,而是在未來的歲月及將來的時日中。由經驗中證明,在熱戀之初,這是很容易做到,而且在些許歲月中日益猶新。在這個階段,為被愛的一方,如同天使一般的「愛」繼續維持著,而且具有很好的品質,不論是心理或精神上,被年輕與美貌所吸引,常保持著鮮活的「愛」,除非遭遇到他或她整個人的缺陷及個人的怪癖、失敗、平庸及令人討厭的事,例如健忘及不好的態度等考驗,否則「愛」不會是真的及持久的。

不是說我們應該愛缺點,但是我們應該以愛的方式,體諒及接納它們,直到我們能夠幫助他們克服這一切,也就是說要很小心地看守心門」,要忠實而又堅毅,有時甚至要勇敢地,避免自己的心捲入真的或以幻想所產生的情況,變得更為愉悅。結婚的人不能忘記「婚姻幸福的秘訣賴於每日瑣事,不是白日夢,這些喜樂隱藏在每晚回家後的時刻,與子女相愛的關係,全家一同做家事,以幽默感面對所遇到的困難,要有運動家的精神許多人認為當生活遭遇煩惱與困難時,愛就已經結束了,婚姻是一件聖事、模範及聖召,這是一個可憐的想法。」<![if !supportFootnotes]>[68]<![endif]>如果能遵循及看守清楚地引導我們來照顧心門,無論什麼樣的誘惑來襲,人總是以不成熟的「愛」,來尋求個人的享樂、虛榮心及一時的興趣,而且獲得一份「愛」給人最好的禮物,「愛」是充滿溫柔、平和及忠實的,在婚姻中是以不虛偽和對伴侶合一來實現的。

但是,對那些沒結婚的人又該如何呢?有哪些事情他們應該「看守心門」呢?首先我們需要在想要結婚,但是仍為單身及那些順從天主的召喚,將心交託祂的人之間,清楚地劃分界線。主耶穌以非常個人及單獨的方式使他們瞭解到:「耶穌不以『分享』為滿足,祂要全部。」<![if !supportFootnotes]>[69]<![endif]>

再一次談到上述的兩組人,不需要以分頭髮一樣的來區分,有很少的例子來說明這兩種不同的階段。

當那些有心想要結婚的人,而在心智尚未成熟時,需要「看守心門」不要太快放棄,他們需要平靜而謹慎小心地做出決定,他們應該注意人性的「愛」,不要任其所行地冒犯天主。我們常說「心」不能夠被支配,但是仍然有方式將其恢復意識,以免陷入酷似真愛的情境。事實上,只不過是瞬間的幻想或一種過境的迷戀,會持續一天之後,就枯萎了。

聖施禮華在「道路」一書中說出了,那些人聽到了而在內心深處迴響著:「祂的愛值得所有的愛。」<![if !supportFootnotes]>[70]<![endif]>任何事情為他們而言,已經涵蓋在前述這句話中,他們以那持續召叫他們的「愛」,這樣的方式來生活,而且將他們整個心歸向天主。他們生活不為尋求極度的舒適及滿足,也不是那羈絆歸向天主的細絲或鎖鍊。<![if !supportFootnotes]>[71]<![endif]>當時候到了,就如同面對心裡的牙痛<![if !supportFootnotes]>[72]<![endif]>,這需要慷慨及剛毅之德,他們不能忘了所要作的第一個決定,就是自我犧牲,因為第一步相對的比較簡單,可能是要與男或女友分手,可能要告別原本愉悅的生活,或富裕的物質,或其他的虛華,或個人的好處等。

非常有可能在作第一個宣布時,會有太多的人性因素,有一種冒險及熱忱感,可能甚至有一種在其他人面前炫耀的意味在。其中包含著一種偉大及英雄式的感受,天主會利用這些人性的感受,使靈魂開始進入歸向祂的旅程。然後,在他們認同之後潔淨他們,而且使他們充滿超性的力量,但是困難來自於因為心是為「愛」而造的,雖然沒有任何受造物能滿足它,有時誘惑變成強烈又人性的「愛」,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不需要驚訝及害怕,要保持平靜,要向有權給予神修指導者坦承以對,在這樣情況下的人必須接受協助及祈禱,對唯一的「真愛」-耶穌-不斷地祈禱,就如對心說:「把你的心放在手中擠壓它:不要安撫它。而當它求你時,你要充滿高貴的情操,如同說知心話一樣,慢慢地對它說:『心,心在十字架上!心在十字架上!』」<![if !supportFootnotes]>[73]<![endif]>

 

七重鎖

 

「道路」一書警告我們<![if !supportFootnotes]>[74]<![endif]>,如果我們要看守好我們的心,要以七重鎖將它鎖緊。顯而易見地,要以一種生動的方式來表達,如果我們要保證其安全,必須要有許多的預警措施。但是,現在我要以字意來說明七重鎖的想法,要記住,當然這些為保護心門的引導,可以是五個或五十個而不一定是七個。

 

第一、二、三道鎖

 

第一道鎖,為了不要過於刻意拒絕已經存在的一份「愛」,心只是要「愛」,而且如果這樣的渴望沒達到,會尋求其他事物的「愛」。聖施禮華一直這樣警告我們,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要避免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那就是要愛對人,更重要的是「偕同天主」。以已婚者為例,天主願意以特別的聖事,來結合兩個人。當然,以理智而言所有的愛,不論是為天主或是為人,都不是容易的事,必須要每天保持活力、不斷地增加又增強。今日的「愛」總要勝於昨日,而少於明日,據此,因為「愛」要在品質及強度上不斷地增加,所以要勝於昨日而少於明日。

第二道鎖,是以感官的方式,我們必須先知道我們能「愛」,如果我們想要認識一個人,則必須藉由感官,而且是藉由視覺:「眼睛!多少罪惡由它們進入心靈之中,我們都有像達味王的經驗!假如你留心視覺,你們的心也就有了保護。」<![if !supportFootnotes]>[75]<![endif]>這是我們要非常小心的部分,當然沒有人能要我們不用眼睛,如果我們工作時,必須要移動到不同的地方。與別人相處時,我們必須要四處觀看,但我們必須要避免看不該看的事物。當我們走在街上,我們在工作上與人交往時,當我們參與不同的社較活動時,我們要以一般及超性的想法,過濾所見到的事物。

戀愛中的人常說,彼此無法離開他們的視線,但是如果我們要看守好我們的心門,這就是我們應該要作的事,對於那些不是我們所愛的人,他們每一個動作及臉部表情,我們用心來瞭解,應該不至於有危險。

第三道鎖與第二道鎖關係非常密切,而且看似相似,就像我們藉由感官來瞭解人,如果迸出了愛火或流露出愛來,兩人之間會有所接觸的。因此,這第三道心鎖,要我們對實際的肉體及感官保持距離。我們都瞭解的是,多麼溫暖的「愛」,使我們吸引至所愛的人。如果我們看守好我們的心門,當我們靠近不是我們所愛的人時,我們就會堅持地避免,直覺上渴望肉體的接觸。如果這道鎖的閂子開始鬆脫時,我們會將它拴緊,而且保持距離,為了避免之後不易分開。

我們需要堅強我們的心,當我們的心迷惘時,我們就會注意的第一個警訊。如果有一個人脫穎而出,而且成為我們的思想中心時,這會是一個不好的記號。如果我們刻意製造機會與此人巧遇,這是另一個不好的記號。如果我們在尋找問題及談話的內容,換言之,如果我們想找藉口作不明顯地交談,這也是不好的。

顯然很多事似乎很無辜,而且不需要與危險的情況牽連在一起。但是作一個誠懇地良心省察,幾乎總是會讓我們懷疑有些事不對勁,甚至可能找到使我們感官不安的合理原因。這裡通常有一個共通的因素,而且是不變的,很少注意到,有好的動機而不去作的事情,或更確切地說,似乎是以好的動機來作事情。但是同樣的,仍然有隱而未見的動機,我們似乎想要及我們真的去追求,是有所不同的。

聖加大利納‧謝納以吾主口中所說的話,更清楚地顯示出一個靈魂在這些事情上的情況:「你們要愛近人如你自己你要如何瞭解這份隱藏的愛仍是不完美的?如果他知道這個受造物,不會以相同的『愛』回報時,或當他被禁止與他所愛的對象相見,以及奪去他的慰藉時,或他所愛的人似乎愛別人更多時,而感到痛苦。藉此及許多其他的記號,可以察覺到這是不完美的『愛』,對我及對鄰人都一樣,甚至這份『愛』源自於我,就好像用一個杯子至噴泉飲水一樣。」<![if !supportFootnotes]>[76]<![endif]>

 

第四、五、六道鎖

 

第四道鎖,也就是必須要保持一段距離,這次的問題,是由靈性觀點保持距離,我們可以說是精神或感情的距離,作無法保證的信賴,傾瀉出一道悲痛。請求神修協助,或是讓我們煩惱及擔心,看出這道鎖會被打破了。有時候,當我們提到某人的姓時,這道鎖已被打破了,這樣的衝動透露出心中寶貴的秘密,別人沒有權力,而且被拒絕瞭解,甚至這樣得談話,似乎完全看做是神修問題。

關於第四道鎖,在任何藉口下,如果內心感覺到不應該去那裡,謹慎,需要在不要揭發它們時,對人的顧慮提出基本的警告。對發生的事應該沒有任何暗示,為此有一些好理由,其他的人不致因此而感到虛榮,而且沒有被激起相同感受的危險性。如果已經存在也不致增強,如果應該有相互的吸引,則要保持沈默,以避免突然知道結果,而釀成災禍。當然,可以瞭解的,這裡所說的,並不是一些兩個未婚的青年間純真的吸引,或是已婚男女間合法的愛。

第五道鎖,必須注意到我們表現感情的方式,為了避免枉費柔情。必須要以謹慎的方式,持續「看守心門」而且謹慎行動。為此我們要能夠適時、適地的表現溫暖及「愛」,這不意味著我們畏縮表現出我們的感情,當我們應該適當去作時,拒絕表現我們的感情,就像一些半大不小的孩子,羞於親吻他的媽媽或姊姊,因為他們認為這樣作沒有男子氣概,而且讓他們看起來像傻瓜。

男、女都需要這個「看守心門」的第五道鎖,但是當將其妥善地「看守心門」時,女人特別需要小心被扭曲,它可以保護得很好,而且似乎完全被遺忘了。這樣的行為所隱含的原因,就像十二歲的女孩穿過一群男生一樣,她的白馬王子突然在此出現,獨自板著臉毫無笑容,而且似乎不削地走過來。有些女人習慣性對所有親切的熱情表現敵意,有些女人則武裝自己及面對周圍的人,她們魯莽的態度沒有任何親切感,有的人總是蠻橫而且到處挑毛病。這些女人並不是天生缺乏感情,常是相反的,而且在這防衛性的外表下,隱藏著敏感的心,假裝無情是技巧性的防衛,以確認心從未宰制頭腦,因為從來沒有給過它機會。

這可能是一種非常高尚的持續方式,但是人們似乎難以苟同,而且這種女人的同事、家庭及真正的好朋友,都為此留下了傷痕,這試著刻意避免過於親密,或是有此意向,但是最後卻未能被體諒,產生堅硬的外殼排斥他人,而且裝作漠不關心及冷漠。

我們要避免自己的感情過於奔放,但是這卻不是適當的方式,目的不是要扼殺內心,而是要看守好它,而且確定它非常強壯。潔淨的「愛」會避免藉由任何事或人,使天主不悅。如果我們確實做到了,就不用害怕會造成依附而變成束縛,而且並不會造成自己的心,變得惡毒及硬如頑石:「你害怕對眾人冷淡和疏遠,而你很想擺脫一切!你不必擔心:如果你是基督的人,完全是基督的!那麼,你也會從基督那裡,為眾人帶火、光和熱。」<![if !supportFootnotes]>[77]<![endif]>

第六道鎖是「克制」,我們必須拒絕重返記憶,這項趨勢必會將所儲存的場景、擷取的談話及腦中的影像等,重現於生活中,我們要熄滅這樣的影響。可以想像所有被箭穿過的心,而且所有的名字及姓都糾纏起來,你看到樹幹上刻著名字,或在牆上的塗鴉,或畫在學校的練習本上記號等。許多年輕人願意將戀愛銘刻於記憶裡,就像是那些刻在樹幹上的心一樣,是的曾經且同時記得的結果及方式,仍保鮮明如昔。所以某人的戀愛不是自由的,因為他或她的心,已經有過或全部的付出,沒有必要老留戀於記憶中的愛,很容易死灰復燃的。

 

第七道鎖

 

第七道鎖,像第一道鎖一樣,是非常重要的。它將無用的白日夢關閉在外,而且逃避幻想,向每天實際的生活開放;它好比錨將我們的腳固定於地面,這道鎖,阻止我們浪費時間在空虛地逃避現實,並且使自己走出在想像中的幻想花園。

 

逃避現實

 

在馬德里有一個最有名及最熱門的花園叫做-El Jardin del Buen Retiro,是最貼近我們所要表達的,一般稱之為-麗池花園(El Retiro),是一個避靜的地方-避難所,也是一個避難最好的地方,讓我們可以暫時逃離繁忙的都市生活。但是值得記住的是,我們每一個人,無論我們活在什麼地方,有持續建造另一個避難所的危險。當一般的現實生活,使我們緊張及太難面對時,作為我們個人逃避的地方,我們為自己建造一座浪漫的花園及純粹的幻想園地,而且充滿著只要是曾經,或可能仍是的「記號」。

在這想像的花園裡,圍牆內像是有樹及有人在走動著,而是無形的。但是靈魂可以藉此與現實隔離,那裡有阻隔烈日的涼爽遮陰,人們可以用極佳的任何方式在此相會,沒有愛挑剔的人,沒有尖銳的對話,沒有值得爭吵的。

想像似乎在這花園裡迷了路,幻想在腦海中浮現,因為它以自我為中心,在此,我們像是國王與皇后一樣,而且每件事為使我們更能獲得自我的尊崇。

當我們在某些情況下作錯了事情時,或是對於一些問題,我們不表現出自己非常精於回答。換言之,當我們在某方面墜入現實生活時,在「似曾相識」的花園中漫步,而且將其修正。我們應該要能擁有好的休閒,直到能夠以其他事情來替代為止,一針一線地,以想像修補了破洞,作為自己好的意見。

如果在真實生活中,就好像人們過份視我為理所當然的,或是甚至將我遺忘了,我可以在我的花園中避難,想像有人專注地照顧我,並且完全地顧慮到我的幸福,有人會關心體貼我,而且以我為注意的焦點。

如果我們正經過渴望愛情這個階段,在很容易想要聽些好話,人們對我們的讚美,不論是真的或假的。而且找到取悅於我們的音樂,來逃避這些的時刻,偶爾這些話,我們必須被告知,安靜而又肯定的:「當你可以用永生的水泉壓抑你渴望,為何要屈就於世上的安慰呢?」<![if !supportFootnotes]>[78]<![endif]>

如果與我們生活在一起的人,並不完美-這情況是非常相似的,因為所有的人都有缺點,所以我們可以花一些時間,在令我們愉悅的花園裡,將每一件事情導正。這裡有非常大的差異,這裡面的人,沒有一點人性的墮落,如果他們有,我們以寬大的心胸給予他們認同,也許我們可以用最高的道德標準,來將他們導正,或是我們要以好的說法,來反對他們,以避免與他們爭辯。

如果我們太過於害羞,或過於含蓄,而不能挺身而出,或如果我們因為這是我們的責任,或這類原因而不去作,我們只好逃入我們想像的花園哩,而且沒有任何束縛,一旦我們到這裡可說是能引吭高歌、毫無畏懼或是能有所幫助。

因此,在現實及幻想之間,有如此大的鴻溝,每次靈魂陷入於誘惑,而且選擇逃跑,幻想中的人會發現自己陷入於不可能的情況。因此,將生活一分為二,表現於外的,分成我們內在及我們真想要的,導致內在真正的分裂,證明了許多生活會就此拖延下去。

糟糕的是有些不好的事會發生,因為被這些虛假的生活方式所束縛,而引導至疏忽個人所應考慮聖召,以及與生俱來的責任。我們不能忘記,我們具有特殊的聖召,是天主召喚我們成聖的方式,意指人性的完美,極盡我們個人的極限,而且超過於此而達到超性的完美。

現在我們成聖的方式,仰賴我們所面對的任何責任,而且以所有正常的形式,在每天所必須面對的事情中,以天主所愛的樣子生活。如果是完全地不可能,如此成聖則變得很困難了;如果是完全不可能,為一些人而言不能滿足於他們的情況,而且永遠躲在一個幻想中的生活中避難,這樣的人,如果他們實際地觀察,而且以適當的決定與慷慨來處理,會成為因成聖而面對特別的情況。

這樣的失敗,可能造成超性生活無效果,這當然也不會結出天主所期盼我們要生產的果實。因為它是根植於真誠的基督徒苦修主義,以永恆的光亮來看生命,並且相呼應。然而主業會創辦人不只一次警告我們,有一種假的神修精神,他們實行神秘主義,總是活在過時的範圍中,這裡的草地為他們而言,總是比圍籬的另一側更綠,如同聖施禮華告訴我們的:「『神秘的一廂情願想法』成了無用的白日夢及空想:如果我沒有結婚,或更年輕一些,或是有更多時間!」<![if !supportFootnotes]>[79]<![endif]>

第九誡就像第十誡一樣,禁止我們渴望不該擁有的事物,禁止以任何方式作自我欺騙。這項誡律是來自於天主,是一種支持及完美的幫助,確認我們是所應是,我們做所應作,而且我們作得其所。換言之,就是要確認,我們在天主所要我們在的地方成聖,而非一時興起,或是我們幻想應該如此。

「人豈能在懷中藏火,而不燒毀自己的衣服呢﹖人豈能在火炭上行走,而不灼傷自己的腳呢﹖與他人妻子通姦的人就是這樣:凡接近她的,必難免受罰。」<![if !supportFootnotes]>[80]<![endif]>像我們在聖經裡所看到的,我們要能夠在個人特殊的環境中,應用這些不朽的話,難道有人可以在他的幻想中生活,而獲得慰藉,並且不忽略其責任嗎?如果不以謙遜與望德來面對,人如何能戰勝自己的墮落呢?或是他們能躲避這些問題,而在想像中戰勝它們嗎?如果一個人耗費他大部分的時間在幻想中生活,他要如何專注於他的生活呢?一個女人如果這樣做,她要如何使自己的家成為歡樂的住所呢?這樣的人如何在犧牲中找到快樂呢?這樣的生命,怎能成為整合而又完整的呢?

聖施禮華告訴我們,第七道鎖實為良方:「它會帶來混淆及焦慮,或甚至是挫折及厭倦:你無法同時作十件事情,你不知道先作什麼,到頭來什麼也沒做好,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嫉妒,他以想像作為逃避且尋求幻想作為慰藉,而將現實至於腦後,最後削弱了自己的意志力。

為了尋找人類生命的真正中心,才能找到首要的,秩序及每件事的意義,在我們與天主的關係中,藉由純真的內修生活,我們找到了這個中心。將基督作為我們生活的中心,我們發現祂所委託給我們的使命,我們聖化了人性的想法,望德的新視野開放了我們的生活,而且我們找到自願犧牲的重點,不只如此或是我們行動的觀點。但是我們整個的生命,因此而給予它最異常深切的實現。」<![if !supportFootnotes]>[81]<![endif]>

如果你的想法及意志試著保有這樣的態度,而且要像聖母瑪利亞的好兒子或女兒一樣,以信任的方式來祈禱:「當你的心令你覺得它有血有肉時,假若你誠心地祈求她,童貞聖母瑪利亞,至愛之母,會安寧你的心靈。」<![if !supportFootnotes]>[82]<![end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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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f]>

<![if !supportFootnotes]>[9]<![endif]> 聖施禮華,道路,第21

<![if !supportFootnotes]>[13]<![endif]> 聖多瑪斯П-П, q. 154,a.1

<![if !supportFootnotes]>[22]<![endif]>6:19;格後7:1;厄5:3;得前4:3

<![if !supportFootnotes]>[27]<![endif]>懺悔錄,第八章,7

<![if !supportFootnotes]>[34]<![endif]> Position paper 13:「第六誡」

<![if !supportFootnotes]>[36]<![endif]> 特利騰大公會議教區神父道理Indiana: Marian Publications, 1972466

<![if !supportFootnotes]>[54]<![endif]> 若一2:16;參各1:14

<![if !supportFootnotes]>[58]<![endif]> 天主教信仰,The Catechismo Maggiore 翻譯宗座批准,(倫敦:R.&T. Westbourne, 191154

<![if !supportFootnotes]>[60]<![endif]> 天主教信仰,54

<![if !supportFootnotes]>[65]<![endif]> 特利騰大公會議道理,473

<![if !supportFootnotes]>[68]<![endif]> 與聖施禮華對談,91

<![if !supportFootnotes]>[76]<![endif]> Dialogue II, 4, chap. L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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