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由聖施禮華啟迪的教學方式(下)

作者:朱塞佩扎涅洛教授(意大利勒莫大學心理及教育科學系)

師生之間的信任

聖施禮華認為,老師懂得讓學生透過反的機會,他們便會尋獲道德原則。他還相信,當教師以吸引人的方式表達時,便能引導年輕人向善。聖施禮華充分瞭解年輕人的行為會受到環境他們內在的慾望和習慣影響,有時使他們難以意識到使他們快樂的善,並削弱了他們實善的決定根據自己的信念和價值觀行事的能力。

聖施禮華傳達了他的基本理想:

1.接受他人的弱點;

2.因參與的計畫,得到天主的恩賜,進而達到目標而喜悅;

3.保持樂觀,因為即使事情出錯,最後一切都會有好的結果

4.相信別人與生俱來的善,也要相信善的吸引力;

5.不斷的努力,在每次的失敗之後,重新開始、再開始。

教宗方濟各提醒我們,即使教育工作者對學生有所要求,他們必須散發出喜悅和樂觀的氣息:總不能生着氣和拉長着臉,而去教導人。」

聖施禮華而言,監管下的自由並非教育;學生不是來模仿老師,因為以身作則,與把自己的意願強加於別人,是有所不同的。教育工作者傳遞價值觀,他們並不是這些價值根源。教師和學生的生活價值觀遠超越了他們本身;他們共同擁有的良好習慣、原則和價值觀,只是教師比學生更早掌握了這些範疇,是因為他較年長,不應把這些私自保留。

如果理解了這一點,那麼師生之間、家長與孩子之間就可以建立友誼和信任的關係,儘管這並不是一種平等的關係。為了培育,父母養育子女所需的權威,以及父母子女間的友誼,完全是並行不悖的。意思是父母要酌情放下架子,設身處地,將自己置身於與孩子相同的水平。

事實上,即使是最頑皮、最叛逆的孩子,也希望與父母建立這種親密的友誼。信任乃其關鍵,為了教育,父母必須表現自己對孩子信任,決不能表現出懷疑或不信任他們。父母必須給孩子自由,然後教他們如何以負責任的態度來行使它並接受自己所決定的後果。

父母最好要對孩子的信任,冒著被騙的風險,這會讓孩子在濫用父母的信任時感到慚愧,學會糾正自己。但是,若孩子覺得沒有自由和得不到信任時,他們總會傾向說謊的。

這些學校在聖施禮華的倡議下設立了「個別教導制」:「儘管對學生進行集體教學是有益的,對於一羣人則無法進行有效的訓導。能夠與我們所培育的人建立個人關係至關重要;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每個人都是珍貴的珠寶,在經過我們稱為『良師益友』的導師,費力地打磨拋光後,必定變得更光亮。」

相互信任

在慶祝聖施禮華誕辰100週年的大會上,據報聖施禮華主要論及的家庭教育即使是最小的孩子也必須得到信任想法可以展到學校。經驗告訴我們,許多學生的紀律問題是學生與教師的關係疏離或互不信任所致學生感到自由受到威脅,而教師則對未能取得滿意的成果而感到沮喪。這些學校的首要任務是要得到家庭的信任,從而使孩子在家中的所見所聞與他在學校學到的具有一致性。

這種一致性是必的,否則年輕人會感到困惑。學校的第二項任務是營造家庭氛圍,因為只有信任學生並獲得學生的信任,學校才能實現其真正的教育目標。施禮華鼓勵這些學校的領導層,幫助家長明白和分享學校的目標,及其方法。尋求家長的參與,該是學校領導層的首要任務。依經驗得知,在讓父母參與子女的教育計時,學校就能取得佳績。

學校的特性

公教[天主教]的意思是普世的,對所有人開放,不壟斷,不獨斷獨行或只提供片面的解決方案。公教學校不掩蓋其天主教的性質,反而歡迎所有人,不論其信仰、能力或社會經濟地位。

德行教育

這些學校不僅指導年輕人,還教育他們,並鼓勵他們渴望在將來得到偉大的成就。為了做到這一點,老師們不應只是空談,而是必須以身教來激發學生學習,老師希望他們應具備的那些美德。

總結

正如我們已經說過,聖施禮華是人靈塑造者,而非教育家。在他的一生中,他親自培育了數以千計的年輕人,然後派遣他們到世界各地,把這種培育方法完美地付諸實踐。在這成就中,我們可以發現,他所啟迪的教學法是建基於他的「哲學人類學」上:「每一個人都是天主的子女,不論是男或是女,必須透過教育方能自由地達圓滿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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